无产权地下车位使用权预拍卖告知书-朗诗华洋

无产权地下车位使用权预拍卖告知书-朗诗华洋

公开时间:2025-11-13 公 开 人:昆山朗诗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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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朗诗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预拍卖告知书

 

昆山花桥朗绿花园全体业主:

昆山朗诗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朗诗华洋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昆山市人民法院于20250811日作出2025)苏0583破申294《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申请人上海途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朗诗华洋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0813日作出2025)苏0583281《决定书》,指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勤业分所担任朗诗华洋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全面接管债务人所有资产和权益,依法维护债务人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获悉债务人在昆山市花桥镇光明路1388号朗绿花园拥有地下车位304个,其中:非人防区域普通车位232个、人防车位72个。根据朗诗华洋公司提供的车位台账并经管理人前往朗绿花园物业核实:目前非人防区域普通车位232个车位中已有145个车位与业主签订了《昆山朗诗朗绿花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其中:已租赁2个及以上车位的业主共9人)。剩余87个未对外出租的非人防区域普通车位72个人防车位的使用权情况,管理人于20250926日前往昆山花桥朗绿花园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内容为87个未对外出租的非人防区域普通车位及72个人防车位均未设定租赁使用权,如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在规定期限(20250926日至20251010日)内联系管理人公示期限届满管理人未收到业主提出异议

为加快债务人破产清算进度,管理人决定对债务人位于昆山市花桥镇光明路1388号朗绿花园的剩余87未出租的非人防区域普通车位使用权资产以一个车位为一个标的分开拍卖车位使用权资产。根据一债会债权人表决通过的《朗诗华洋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将依托京东破产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每个车位使用权资产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为债务人已出租车位使用权的出租价(即28,000.00元),第一次拍卖流拍的,管理人有权酌情降低拍卖底价,但第二次使用权资产保留底价不低于第一次拍卖底价的80%。第二次流拍的,管理人有权酌情降低拍卖底价,但第三次使用权资产保留底价不低于第二次拍卖底价的80%。第三次流拍的,管理人可以决定进行第四次、第五次拍卖(变卖)直至破产财产变价为止,每次使用权资产拍卖(变卖)的保留价不低于上次保留价的80%,以此类推。

顾及朗绿花园全体业主的利益,管理人与小区所在居委会对车位使用权拍卖处置细节进行了讨论,最终一致认为朗绿花园车位使用权只对本小区业主公开拍卖,且每户业主最多不超过3个(含本次拍卖前已购买车位使用权),管理人拟按照此精神在京东破产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业主拍卖专场。现管理人拟公开处置87个未出租的非人防区域普通车位,并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与权属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朗绿花园87个未出租无产权地下车位使用权。

- 标的性质:无独立产权,仅转让长期使用权(与小区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致)

- 现状确认:已通过2025092620251010日公示,无业主对准备拍卖的车位权属、使用状态提出异议。

 

二、拍卖参与规则

1. 参与主体:仅限朗绿花园本小区业主(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业主身份材料)。

2. 数量限制:

- 每户业主最多可竞得3个车位使用权(含本次拍卖前已购/已租车位);

- 已持有3个及以上车位的业主,不得参与本次竞拍;竞得3个车位后,不得继续参与后续拍卖。

 

三、拍卖流程与规则

1. 拍卖平台:

京东破产拍卖网络平台朗绿花园业主专属拍卖专场(平台链接将同步至全国企业破产案件重整信息网)。

2. 预拍卖公示期:

20251113-20251123(公示告知全体业主)。

3. 价格规则:

- 首次拍卖保留价:28,000.00/车位使用权

- 流拍处理:流拍后再次拍卖底价不低于上一次保留价的80%,直至拍卖成交。

 

四、竞买须知

1. 报名材料:业主需提前向管理人提交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车位持有情况说明(管理人核对确认)。

2. 款项支付:竞拍成功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款付至管理人指定破产清算账户,逾期视为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3. 使用权转移:款项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与买受人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协助办理车位交接。

 

业主对上述管理人资产处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在《预拍卖告知书》公示期满七日20251130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交异议书并提交相关依据材料。如未有业主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管理人的资产处置方案无异议,管理人将在请示昆山市人民法院批准后,对上述车辆使用权进行司法挂拍直至破产财产变现为止。

 

本管理人名称:昆山朗诗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滨河路5号爱康大厦15楼;邮编:215600

联系人:王伟东、王珂  电话:1337213352513372133521

 

 

昆山朗诗华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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