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益讯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责任告知书(二)

广东益讯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责任告知书(二)

公开时间:2021-12-17 公 开 人:广东百思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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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益讯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责任告知书(二)

  1. 益讯移动强清字第12

    广东益讯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广东益讯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的股东、合作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刘广乾、刘南钊、陈兆滨、王锦强、卢尔瑞):

    广东省机械五矿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广东益讯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下称“益讯移动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但至今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由申请对益讯移动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8日裁定受理,并于同日指定广东百思威律师事务所为广东益讯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以后,公司将由清算组接管,贵方作为益讯移动公司股东/合作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禁止未经清算组同意私自处置公司财产、偿还债务、签订合同等损害公司的行为,有义务提供相关企业证照、公章、财务账册等文件资料,并需积极配合清算组的各项工作,及时办理移交接管手续。

    清算组已根据申请材料中记载的联系方式向益讯移动公司股东(合作方)广东省机械五矿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邮寄了《接管告知书》根据工商档案中记载的联系方式向益讯移动公司及其股东(合作方)广东省移动通信总公司(及该公司的债权债务承继主体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股东(合作方)天波通信(BVI)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合作方)佛山市邮电局、副董事长卢尔瑞邮寄了《接管告知书》。截止至目前,清算组未能接管到益讯移动公司的任何证照、印章、财务账册重要文件资料、物品等。据此,清算组再次将相关法律责任、后果告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 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 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 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三十九条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贵方作为益讯移动公司股东/合作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下统称“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或拒不向清算组移交财产、账簿、和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不仅可能被法院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清算义务人还可能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请贵方于2021年1220日前向清算组移交益讯移动公司证照、印章、账册、物品、重要文件等,逾期仍未提交的,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广东益讯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1217

     

     

     

    清算组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3号新达城广场南塔24

    联系人:律师,联系电话:020-37597728,1986600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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