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永安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广州永安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3-01-19 公 开 人:广州永安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135次
  • 打印

关于广州永安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债权申报事宜的通知书

致有关债权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930日作出(2020)粤01破申3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广州永安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以下称“永安通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因广州中院发现永安通公司原管理人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在履职过程中与本案存在利害冲突,不宜继续担任管理人。广州中院于2022810日重新摇珠选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为广州永安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目前永安通公司可处置的财产总额为52,423.09元(已全部用于支付清算费用),经确认的职工债权总额为7,804,410.90元;确认的税收社保债权总额为1,640,587.88元;确认的普通债权总额为831,265.91元。综上,现永安通无任何财产可供分配。

为依法推进永安通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就永安通公司债权申报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当于2023210日之前备齐债权申报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地址以书面方式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分配的,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1、《债权登记表》;

2、《债权申报材料接收凭证》;

3、证明债权的有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合同协议、会计凭证、银行单据、利息计算过程等);

4、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债权申报手续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以上证据材料的原件请在债权申报时提交给本管理人现场核对,经核对无误后退回。以上材料模板可在13244848855@163.com邮箱草稿箱下载(密码:ZSZHGLR2019,请勿删除模板格式和修改密码),利息、违约金的计算过程电子版请发送至599294712@qq.com以供管理人复核。

三、永安通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做债权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予以公示。

 

广州永安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广州永安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汤敏标15622373402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7  邮政编码:51011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