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上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成都上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4 公 开 人:成都上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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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上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成都上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成都上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风港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申请,2024年4月2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作出(2023)川01破申67号民事裁定受理上风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担任上风港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上风港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根据202475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管理人决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和表决。

一、会议时间

上风港公司将于20256月30日下午2点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将通过网络方式本次召开网络平台《破产云网络会议》,电脑端通过浏览器登录网站https://www.pochanyun.com登录参会,手机端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破产云”,点击“登陆会议 ”进行参会或者微信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网络会议”;手机微信小程序参会可以点击链接https://ad.cr777.cn/l/1N6qdi6mjjKJN1B打开。会议以非现场方式表决。管理人 20256月30日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将本次债权人会议书面资料送达至各位债权人,请各位债权人审议

三、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3.管理人作《涉及资产托管、产权办理程序等破产费用支出议案

4.债权人对《涉及资产托管、产权办理程序等破产费用支出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四、表决须知

表决票进行网络表决,应确保管理人于20257717:00之前收到,若不方便进行网络表决的,可将表决票原件以邮寄方式,邮寄至管理人处(邮寄地址:成都市天合凯旋广场3栋20楼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律师;联系电话:150-0828-9422;电子邮箱:sfg0429@126.com )。

关于网络开会涉及技术问题联络人联系人:夏博涛,电话17695937437

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案件重整信息网公布表决结果。

成都上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14


附件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2).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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