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3 公 开 人:北京中多石油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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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多石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527日裁定受理北京中多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多石油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623日作出(2025)京01324号决定书,指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中多石油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20256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多石油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7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分配的,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871030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3日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债权申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8203621011 / 010-8553 3198

电子邮箱cnfmzqsb@kpmg.com

 

特别说明:本案债权申报请使用管理人提供的相关模板,请债权人及时向联系管理人并索取;本案电子邮箱仅作一般沟通使用,债权申报与审查以债权人提交的纸质债权申报材料为准。

 

 

北京中多石油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3

 

附件:

1.  人民法院公告;

2.  债权申报通知。

 


附件

附件二 人民法院通知书.pdf 下载
附件一 人民法院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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