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的通知

关于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05-21 公 开 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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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

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的通知

 

2024429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现场表决通过了《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406家,表决同意的397家,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比例为97.78%;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166,247,336.6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5.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经表决通过。

特此通知。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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