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天马数控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遂川天马数控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5-06-15 公 开 人:遂川天马数控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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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天马数控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遂川天马数控有限公司的债权人: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202565日裁定受理遂川天马数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66日指定江西荟萃律师事务所担任遂川天马数控有限公司管理人,同时决定该破产案件适用普通审理方式。债权人应在2025710日前向江西荟萃律师事务所(通信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青湖大道2-24号;联系人:黄燕花(13879616594)、孙火平(1860706295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于2025717日上午9时在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遂川天马数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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