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 公告

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 公告

公开时间:2020-05-28 公 开 人: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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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0-07-02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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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松阳和兴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56日作出(2020)11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丽水兴乐电缆有限公司(下称“兴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担任兴乐公司管理人。兴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626日前向管理人(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634;联系电话:15988098512:联系人:刘律师)申报债权(线上债权申报方式:电脑登陆破易通破产办案工作平台https://zqr.poyitong.com申报债权,本案件识别码:xpztdk)。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同时还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兴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兴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72日下午15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00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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