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天宇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债务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动产的公告

郯城天宇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债务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动产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2-26 公 开 人:山东三禾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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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天宇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131810时至2021319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郯城天宇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郯城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拍卖依据:20191218日,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9)鲁1322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郯城天宇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指定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担任郯城天宇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负责破产清算事务。管理人依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对公司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动产进行拍卖处置。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郯城天宇门业有限公司财产情况说明》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债务人、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标的

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动产(详见《郯城天宇门业有限公司财产情况说明》)。

起拍价:26199200.00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50000元(或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317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联系人:13791517678(韩律师)、18315711809(邓律师)。

 

三、咨询及现场查看

2021315日起至202131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及现场查看,有意者请与管理人13791517678(韩律师)、18315711809(邓律师)联系咨询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无。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无。

3.优先购买权人可按本公告的程序参与竞买。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一次性缴纳完成竞拍尾款支付。①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②买受人也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郯城天宇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临沂分行郯城支行 ,账号:219541007638】,注明“款项性质:拍卖尾款”。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郯城县高峰头镇北张庄村205国道东150米郯城天宇门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3791517678(韩律师)18315711809(邓律师)

法院监督电话:0539-715606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郯城天宇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2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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