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确认中建二局债权金额的通知

关于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确认中建二局债权金额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2-01-07 公 开 人: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400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通 知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18)苏0508号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其中X047号债权人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确认,因涉诉讼,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苏民初55号、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终1263号民事判决书。管理人根据上述判决书,确认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总金额为141577370.17元,其中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130278591.45元、普通债权11298778.72元。对此管理人公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述人民法院二份民事判决书的详细内容可点击链接查看(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90040EECF87297D3681C6725697711AB)。特此通知。如对管理人确认的上述债权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知后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可直接向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规定的15日内未提出异议或诉讼的,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据此提请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债权认定裁定。


苏州新苏企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

附件

关于确认中建二局债权金额的通知.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