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年喜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北京华年喜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3-04-24 公 开 人:北京华年喜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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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年喜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原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3月23日作出(2023)京01破申1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年喜年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3月23日作出(2023)京01破88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咨律所”或者“本管理人”)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3424日,确认北京华年喜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2,200,000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出要求更正的具体请求、理由和证据材料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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