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公示

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公示

公开时间:2022-03-03 公 开 人: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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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公示

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债权人: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于2021917日作出(2021)苏05081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目前,该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已经结束,现将表决过程及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   行使表决权的债权人及债权金额

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有19人,涉及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共计人民币3,235,735.66元(其中普通债权3,235,735.66元)。

二、   表决方式

根据《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的规定,本案的债权形式可以采取非现场表决,本次表决采取非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

三、   表决票的发放与收回

管理人将财产分配方案及表决票通过邮寄送达给所有债权人,截止20223311时,管理人共计收到11份表决票,有8家债权人未参与方案表决。

四、   统计结果

202233日,管理人对表决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为:收到的11张有效表决票中,其中赞成分配方案的11票,赞成票数占有表决权债权人中投票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6.67%

综上,本次表决程序合法,且同意表决方案的债权人人数和债权金额均过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分配方案表决通过。

五、   表决结果公示期

现对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应自收到管理人决议通知之日(即202233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告知管理人。

如在上述时间内无人提出异议,则管理人将申请法院裁定确认《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在法院裁定后执行分配。

特此公示!

 

苏州全时叁陆伍便利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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