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预招募公告

江苏万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01 公 开 人:江苏万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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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辉 联系方式: 13605101516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0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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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预招募公告

 

江苏万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射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3日根据何广鹏的申请,作出(2022)苏0924破申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万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5月23日作出(2023)苏0924破29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管理人)。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是为了充分挖掘债务人的重整价值。在射阳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现管理人就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债务人概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江苏万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24562929081U

2

住所地

射阳县盘湾镇盘龙大道北侧

3

法定代表人

范桂珍

4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5

实收资本

2000万人民币

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

股东

赵裕山、顾卫国

8

经营期限

2010-09-30至2060-09-29

9

核准日期

2022-06-08

10

企业状态

存续

11

经营范围

电能应用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销售;电池片、太阳能灯、硅料、硅棒、高防护接线盒、热塑胶膜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高分子材料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及相关技术研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的架构

根据查询江苏万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材料,债务人目前的架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赵裕山

1900万人民币

95%

2

顾卫国

100万人民币

5%

债务人的历史沿革

1. 2010年9月30日,江苏万宇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住所地江苏省射阳县盘湾镇盘湾街盘龙大道369号,法定代表人顾卫国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股东赵裕山认缴出资1900万元,股东顾卫国认缴出资100万元,出资时间20101122日前经盐城兴阳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0930日出具盐兴阳会验【201037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11月22日止,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法定代表人顾卫国担任执行董事职工唐纪美担任监事经营范围为高分子材料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研究;高防护接线盒、热塑胶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销售:硅料、硅棒、电池片、太阳能灯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 20111130公司名称由江苏万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万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3. 20190226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由顾卫国变更为范桂珍法定代表人范桂珍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 20210802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电能应用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销售;电池片、太阳能灯、硅料、硅棒、高防护接线盒、热塑胶膜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高分子材料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及相关技术研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江苏万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一期、二期不动产,一期不动产处置情况:已于2023年11月26日由江苏岭南发酵设备有限公司在京东拍卖平台以3625.4080万元竞得,已办理产权过户。二期不动产现状:评估价值7300.7万元,二期土地面积合计74254㎡,权属债务人。二期土地上房产均无房产证,由盘湾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安排岭南公司投资建设的。管理人经审核认定江苏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二期土地房产享有取回权,对二期土地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对应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12295267.22元。鉴于二期土地与房产的权属复杂性问题(土地属债务人,无证房产涉及取回权担保权),管理人曾计划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方式解决

二期情况二期土地面积合计74254㎡,四本土地证。土地证证号:射国用(2012)第607169号,面积16459㎡;射国用(2012)第607170号,面积为17722㎡;是射国用(2015)第2253号,面积为26666㎡;射国用(2015)第2251号,面积为13407㎡。二期土地上房产均无房产证,由盘湾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安排江苏岭南重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建筑公司为江苏绿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现建设工程款均未支付,绿都公司主张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将该债权转让给岭南公司。无证房产具体情况:

名称

面积

名称

面积

车间-5

11986.79㎡

二期传达室

633㎡

车间-6

7243.26㎡

厕所

60㎡

车间-7

7243.76㎡

西大门

60㎡

车间-8

6130㎡

中大门

60㎡

车间-9

91828㎡

东大门

60㎡

 

(三)主要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928日,共有28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金额合计为454836848.8元,其中:职工债权4721200元(扬中8人)、税款债权4461127.9元、税款滞纳金3669789.32元、优先受偿(工程)债权101492282.8元、优先受偿(抵押)债权8562447.16元、普通债权金额为331930001.6元。

管理人经审核,认定债权金额为286652755.78元,其中:优先(有财产担保)债权84938518.42元、税款债权4461127.9元(税款滞纳金3669789.32元计入普通债权)、普通债权金额为197253109.46元。不予认定债权金额为158666093元【其中14家部分不予认定、10家完全不予认定(8人职工债权不予认定并公示0元)】。认定09号江苏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二期建筑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取回权。最终情况以射阳县人民法院无异议债权裁定书为准。

二、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二)本公告有关债务人的情况简介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四)鉴于债务人目前土地与房产的权属复杂性问题(土地使用权属债务人,无证房产涉及取回权担保权)。为便利意向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投资需求和投资方案,对债务人现有破产财产单独或统一处置,确定重整资产范围,并制定相应的重整投资方案。

(五)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本次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六)债务人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债务人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七)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资质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最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四)符合上述第(一)、(三)项条件的多家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但需书面明确牵头方、各自在参与重整中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分配等,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同时符合上述第(二)项条件。

(五)近三年具有重整投资或不良资产投资等相关项目经验的意向投资人优先。

(六)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向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了解产业规划要求与未来税收要求(如有)等相关情况。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关产业、税收、投资政策要求和风险。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期限意向投资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1日,将书面报名材料邮寄至管理人指定收件地址,以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无特别说明的,所有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递交报名资料视为意向投资人承诺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需盖章。2)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需盖章。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如有)、投资意向、资金来源、经营计划、经营业绩、投资资金金额等。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联合体在为债务人提供资金支持方面的优势,前述材料须加盖投资人公章。4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须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上述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单体或合并口径财务报表以及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上述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6保密承诺函,需盖章。注: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重整工作造成实际损失的责任。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意向投资人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意向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报名方式请意向投资人将报名材料(一式二份)邮寄至管理人顺丰或EMS)。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B823-826室,邮政编码:224008联系人:陆靖文,手机:13914624696

(二)报名后初步审查意向投资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且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尽快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其补正,并给予其5个自然日的补正期,逾期未能补正的,视为其无法补正。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次招募条件,且管理人初步审查认为与债务人重整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符合报名条件,并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

(三)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并开展尽职调查

1.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于收到《资格入围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缴纳尽调保证金50万元至管理人账户。缴纳完毕尽调保证金和签署《保密协议》后,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和债务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意向投资人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意向投资人未签订《保密协议》、或签订《保密协议》后未按时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债务人意向投资人预招募。保证金支付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称:江苏万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470279489926

开户行:中国银行射阳支行营业部

2.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尽调保证金之日起至2025年915日前为尽职调查期。管理人可以视实际情况决定延长尽职调查期。

3.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基于尽职调查而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报请人民法院同意后没收尽调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资格。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1.决定参加重整投资的已入围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930日前向管理人报送重整投资方案,该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牵头方及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重整投资款的来源;(3)重整投资款的投入总额、批次、分期情况;(4)债务人的后续经营方案;(5)各种不同性质债权及共益债务、破产费用的偿付方式、偿付比例和清偿周期;(6)其他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投资方案。

2.本公告确定的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期限前,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装订成册的重整投资方案,封面均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word版本电子文档(U盘),与重整投资方案一起密封放于正本文件袋中。

3.重整投资方案的修改和撤回(1)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前,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重整投资方案的书面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2)管理人在收到前述书面通知后,将向意向投资人出具接收凭证;(3)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方案的修改内容作为重整投资方案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重整投资方案应按前述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并标志“修改”字样,最终以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期限届满后如需再次修改需经管理人书面同意。

4.意向投资人未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与债务人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五)公开竞拍重整投资人资格

1.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程序中“不进行”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评审。如债务人得以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则管理人将于射阳县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后,在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程序中,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2.若本次预招募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管理人有权与该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投资意向书》(但该投资意向书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京东拍卖平台或淘宝阿里资产平台公开竞拍重整投资人资格

3.若本次预招募有不少于两名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投资方案的,则前述意向投资人将与重整程序内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一同参与京东拍卖平台或淘宝阿里资产平台公开拍卖程序

(六)保证金的处理

1.清算程序中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的处理(1)意向投资人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之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意向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本金。(2)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后、参与正式重整投资人评审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在管理人发布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本金。

2.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的处理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意向书》并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其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在重整程序中自动转为重整程序项下的保证金(重整程序项下的保证金金额以管理人另行公告为准)。与管理人签署《投资意向书》并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如在重整程序中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或未按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该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电话:王律师15961967779;陆律师13914624696。

管理人特别声明:对于投资人因信赖本公告资料或未履行独立尽调义务所导致的任何投资损失、争议或法律责任,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江苏万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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