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憬达机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成都憬达机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06 公 开 人:成都憬达机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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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憬达机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成都憬达机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24429日作出(2024)川0107清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申请人邱健勇对成都憬达机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憬达公司”强制清算申请2024820日作出2024)川0107强清3《决定书》指定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担任成都憬达机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杨全友为负责人。

现清算组正式成立,并依法负责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将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债权申报方式

现场申报申报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号OCG国际中心A座31楼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律师,联系电话:19160315929联系人:律师,联系电话:18782489906。

邮寄申报:收件人:代律师,联系电话:18782489906,收件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四街158号OCG国际中心A座31楼。

三、债权申报资料

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法人等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

如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代理人是律师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2.载明债权人姓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债权金额、性质、有无担保等内容的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登记表联系管理人获取),该债权申报表应由债权人签字并盖章。

3.债权人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相关单据凭证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债权证明材料

、清算组接受材料后将进行必要的核实、调查,如债权人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成都憬达机电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九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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