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营业执照遗失作废公告

公司印章、营业执照遗失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5 公 开 人:庐江县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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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司印章、营业执照遗失作废公告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张宏图的申请,于2025529裁定受理庐江县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担任庐江县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管理人根据人民法院决定应当接管庐江县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财务资料、资产等相关财物和文件,但至今未能接管到,为避免第三人使用庐江县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印章等,损害债权人及庐江县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利益,特发此公告声明:

庐江县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签章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印章、证照等。自2025529日人民法院裁定庐江县金海岸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

有关人员使用该执照、印章的行为均属违法且无效行为。因使用该执照、印章设定的权利义务及其由此造成的损失等民事责 任、刑事责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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