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乔电子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第三次拍卖公告

星乔电子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第三次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3 公 开 人:星乔电子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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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乔电子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程序需要,依法对星乔电子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拍卖处置。管理人将于202571410时至2025715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星乔电子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并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债务人的财产。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3.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拍卖标的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4.拍卖标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是否可以成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等);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5.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为债务人名下的固定资产及存货等共计300件实物资产(以下合称“拍卖标的”),标的拍卖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拍卖标的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可否再次正常利用等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请亲自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相关情况确认标的状况。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无法转让、拖延移交增加的费用和拍卖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负,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7.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方要求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一旦中止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及买受人均应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拍卖成交后,如管理人依法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管理人仅向买受人如数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计利息),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拍卖标的

星乔电子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名下的固定资产及存货等共计300件实物资产整体打包拍卖。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清单、拍卖标的名称、文件、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标的包含为已使用或已拆卸的旧设备,法院与管理人不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可否再次正常利用等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拍价14,464.80元,保证金:2,892.96元,增价幅度:200.00/次。

.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的一个工作日(即2025711日)的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

有意现场看样者请提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联系人:方先生:15618121233,由意向竞买人与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联系看样事宜;现场看样截止至202579日。

.延时出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开始拍卖3个工作日前(即20257917时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照“十二.拍品交付”要求完成拍品交付。

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则应于拍卖开始3个工作日前(即202579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委托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拍卖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等);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特别提示:拍卖标的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a) 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本次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7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以单件拍卖标的成交价为基数,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辅助工作费用比例为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比例为0.9%1000万以上的部分,比例为0.6%,最高收费限价为25万元。”,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账号:)。

b) 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c) 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本次拍卖标的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权属争议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始拍卖三个工作日前(即20257917时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程先生(021-23230304)。

.优先购买权

具有优先购买权资格的竞买人应于开始拍卖前三个工作日前(即20257917时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管理人将于审查确认后,将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信息输入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后台系统,优先购买权人需通过参加拍卖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尾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按照如下两种方式进行支付:

2.1 银行账户付款方式:银行汇款至管理人账户(户名:星乔电子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账号:446887817720);

2.2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等待付款的订单】直接进行尾款支付。

3. 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除管理人认为原买受人悔拍非因其自身原因以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十一.竞价成功确认书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拍卖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十二.拍品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提货时间,由拍卖辅助机构派员与买受人共同前往拍卖标的所在地(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菁路6927503室)办理交接,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提取拍卖标的事宜,并做好善后工作。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提取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纠纷以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拆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作业,在拆运过程中如发生作业、交通伤害等事故而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拆运过程中如造成不在变卖范围内的财物损坏,由买受人自行照价赔偿。

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之日转移给买受人,按照拍卖时现状予以交付,如拍卖标的涉及违法、侵权、知识产权到期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其他

本次拍卖为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15618121233

拍卖链接:

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947044775948.htm?spm=a213w.7629120.projectDetail.4.c2365c45u4a1vz

 

                          星乔电子科技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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