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玛小型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西安西玛小型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1-28 公 开 人:西安西玛小型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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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西玛小型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1月7日作出(2022)陕01破申144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玛小型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玛小型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2022年11月29日作出2022)陕01破90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华弘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管理人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评估

机构,对西玛小型公司进行全面评估,现就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须知

1、为使评估机构了解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明确选聘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公告。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参选单位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参选单位向管理人提交竞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参与竞争。

二、西玛小型公司基本情况

(一)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西安西玛小型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67502128629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西安市灞桥区东十里铺酒什路

法定代表人

周克华

注册资本

200万

成立日期

2003年6月25日

营业期限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小型电机及零部件的制造;机械加工;电机修理及五金工具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国家规定的前置许可及专控、禁止项目)。

登记机关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务浐灞分局

(二)股权结构

股东类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自然人股东

周克华

71.00%

自然人股东

王世恒

10.00%

自然人股东

董小县

5.00%

自然人股东

赵亮

5.00%

自然人股东

刘伟

3.50%

自然人股东

杨捷

2.50%

自然人股东

樊智宏

2.25%

自然人股东

夏平

0.50%

自然人股东

马建忠

0.25%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机构服务范围:

1、对债务人所有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商标、股权及其他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2、对债务人及管理人认为有必要调查的关联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以管理人委托的评估服务范围为准);

3、根据管理人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4、协助管理人开展对债务人破产财产的盘点工作;

5、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评估服务要求

依法进行评估并按时出具评估报告,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质询,依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其他义务。

四、参选主体资格

参选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选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债务人破产重整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的内资机构;

2、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3、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行业自律

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

4、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5、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评估机构为编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评

估类专业机构名册的优先考虑;

6、具备同类型案件的业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五、特别说明

1、本次评估费用的支付方式为破产财产分配时一次性支付。

2、破产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重新或补充出具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六、竞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竞争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竞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人介绍(包括参选人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初步的服务方案(包括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项目负责人介绍及团队人员组成等);

3、竞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3) 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 应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破产案件的业务经验);

(5)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七、竞争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竞争文件的准备

1、竞争文件应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参选人公章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参选人应提交一式四份的竞争文件密封提交

3、参选人提交竞争文件时,需提供与竞争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保存于独立的电子存储设备

(二)竞争文件的提交

1、参选人应最迟于202327日下午17:00前提交书面的竞争文件;

2、竞争文件接收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002室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17792497011

(三)竞争文件的撤回

1、在竞争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参选单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参选单位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2、管理人在收到前述书面通知后,向参选单位出具接收凭证。

3、参选单位对竞争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竞争文件应按前述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并标志“修改”字样。

八、机构的确定

 管理人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根据报价、业绩、资质及工作方案等条件综合评审确定入选单位,确定评估机构后,由管理人与入选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西玛小型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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