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天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09 公 开 人:湖南天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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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天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5年5月6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湘012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湖南天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茂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湘0121破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保障各债权人合法权益及天茂公司重整工作顺利进行,现管理人就债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

(一)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2025年6月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管理人接收债权申报的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债权申报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08号华菱新城17层湖南天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方式:宁律师,173 7312 0409。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具体申报指引及债权申报文件模板,详见附件,望认真阅读并按照申报指引要求填写。

2)申报债权金额必须明确具体,申报债权总额包括债权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需要计算债权利息、违约金、罚息、滞纳金等的,计算至2025年5月6日

3)如未能在申报期限内(2025年6月9日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债权人申报债权过程中,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构成虚假诉讼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湖南天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9日



附件

0.天茂公司债权申报指引.docx 下载
2.债权申报登记表.docx 下载
4.债权计算清单.docx 下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7.申报债权所需文件(个人、公司).docx 下载
1.债权申报文件清单.docx 下载
3.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表格版.docx 下载
5.1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用).docx 下载
5.2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其他组织用).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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