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双翼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苏州市双翼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2小时前 公 开 人:苏州市双翼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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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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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于20251230日作出(2025)苏0508破申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苏州市双翼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翼置业公司”或“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50856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担任双翼置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并参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相关议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苏州市双翼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8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137765055K,法定代表人钱荣林,注册资本13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1188101室。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屋装修服务;住宅设施的养护、维修服务;提供房地产物业管理;出租建筑钢模板、构件;提供家政服务;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日用杂品、花木盆景;下设苏锦农贸市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

公司核心资产为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1188101室的商业房产(苏锦农贸市场),并通过对该房产一层的所有权及对二、三层的长期租赁经营权,整体运营苏锦农贸市场项目。

二、主要资产及重整范围

本次重整的投资范围为重整投资人提供重整投资对价后,可获得双翼置业公司100%股权,以及该股权对应的、纳入重整投资范围的特定资产。

(一)纳入重整投资范围的资产

1、不动产所有权: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1188101室的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8003679号,房屋建筑面积2032.6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经执行评估,该不动产评估市场价值为3620.69万元、快速变现价为2534.48万元)

2、长期租赁权及相关权益: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配套协议继续履行的议案》,双翼置业公司将继续履行与苏州市姑苏区苏锦街道新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苏锦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签订的系列协议,从而获得对苏锦农贸市场二、三层房屋(约4162.60平方米)的长期租赁经营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包括上述一至三层房屋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楼、三楼房屋的装饰装修和无证建筑),经委托评估的价值为7946878.00元(具体以定稿评估报告金额为准)。

(二)不纳入重整投资范围的资产

债务人名下下列资产暂不纳入重整投资范围,由管理人另行处置,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对苏州市新翼物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51%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

三、重整方式

重整投资人支付重整投资对价后,将获得双翼置业公司100%股权及该股权对应的、纳入重整投资范围的资产(详见本公告第二条)。

未纳入重整投资范围的资产,由管理人依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方案进行处置,处置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四、瑕疵及风险特别披露

意向投资人在决策前,应充分知悉并审慎评估以下情况:

1、长期租赁合同的财务负担与履约风险: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配套协议,为获得二、三层房屋的经营权,重整后的公司需履行每年平均约人民币290万元的租金支付义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且该租金总额20年内不低于5800万元。若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可能引发与103户原商铺租赁人相关的合同纠纷及社会稳定风险,对市场持续运营构成重大威胁。

2、部分资产价值待确定:二楼、三楼房屋所有权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苏锦街道办事处,二楼、三楼房屋所涉及的装饰装修价值暂未确定。管理人已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补充评估,该部分资产价值将以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并作为重整投资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3、消防验收瑕疵:苏锦农贸市场项目存在尚未完成消防验收的情况,后续经营需符合消防规范并承担相应整改责任与成本。管理人经向建设单位咨询了解苏锦农贸市场后续消防验收预计发生的费用为18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4、运营管理困难:目前,苏锦农贸市场在租商户仅40余家,一楼、二楼出租率较低,三楼全部空置。因债务人历史欠付商户租赁押金,导致部分在租商户以押金抵扣为由拒付租金和水电费,市场整体运营管理面临较大困难,需投资人具备较强的招商及运营能力。租赁详细情况可向管理人了解。

5、潜在税务风险:双翼置业公司负债金额较大,通过重整程序减免债务后,可能存在因债务重组收益而产生的大额企业所得税,投资人需充分评估相关税务影响。

6、房屋用途限制:管理人调取了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的拆迁协议,该协议约定位于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1188号商业用房必须经营农贸市场不能移为他用。

7、其他风险:如商业经营风险等其他风险。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述条件。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4)截至报名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5)联合体报名的,须提交联合体合作协议书,并分别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

(二)报名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应向管理人交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市双翼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110202013920078738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观前支行

2、意向投资人提交所需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足额交纳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必要配合(如不动产权登记信息、资产评估报告、租赁合同副本、消防验收文件、诉讼文书等)。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661017:00

2、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88号金龙花园3幢,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周律师,电话18962195607;黄律师,电话17502883121

(四)《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与评审

1、方案提交: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61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至少包含投资报价、偿债计划、经营方案、员工安置方案等内容。

2、评审与确定:

1)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有效《重整投资方案》的,经管理人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直接确定其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交有效《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法院监督下,制定评审规则,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严格按照评审规则遴选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若经评审未能确定符合要求的重整投资人的,则管理人有权采取公开竞价或网络公开竞价的方式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

3、保证金处理:

1)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并应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三日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补充缴纳履约保证金至300万元。若重整计划未获法院批准,管理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

2)未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确定正式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

3)若因非投资人原因(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导致重整失败的,投资人可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旨在向潜在投资人介绍双翼置业公司的基本情况,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2、本公告所列信息仅供参考,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进行尽职调查,独立判断、自担风险。

3、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实际需要,决定中止、撤回或变更本次招募工作,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市双翼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所有。

欢迎社会各界有实力的企业及个人参与本次重整投资!

联系人:周律师,电话18962195607;黄律师,1750288312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88号金龙花园3幢。

 

                       苏州市双翼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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