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申报公告

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27 公 开 人: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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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4-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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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5)川17251

2025228.本院根据何长根的申请,裁定受理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34日通过摇号随机方式指定四川佳泰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担任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415日前向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紫云后街草堂邮驿站。联系人:彭更生,联系电话:1719839311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四川万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429日上午9时在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渠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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