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中油汽运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江门市中油汽运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11-20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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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中油汽运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年9月6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7破申2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门市中油汽运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江门中油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1日作出(2024)粤07破20-1号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江门中油公司管理人。本管理人接受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后已依法开展各项破产清算工作。

经管理人调查,江门中油公司目前已无在职人员。截止至2024年9月6日,尚欠12名原职工的工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总额为人民币417,441.82元(详见《江门市中油汽运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情况表)。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1127日止江门中油公司职工从公示之日起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江门市中油汽运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20

 

 

 附:1.《江门市中油汽运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情况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谭律师13286110786江律师13929082870。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潮江路83号三楼广东巨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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