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02-01 公 开 人:天津龙兴意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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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21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天津龙兴意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115日指定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担任天津龙兴意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了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便于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指引

一、申报债权通知

天津龙兴意田置业有限公司各位债权人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届满日2024年4月19前,以现场、邮寄方式向天津龙兴意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果采取现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原件以备核查;如果采取邮寄方式,还需要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现场提供资料原件以备核查。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担保财产明细与现状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申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时对天津龙兴意田置业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自清算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相关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债权申报期限及申报时间

本次债权申报期限各债权人应在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债权申报事宜之《公告》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即各债权人应在2024年4月19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时间为本次债权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 9:00  11:30 ,下午13:3017:00。

四、债权申报方式

(一)邮寄申报

债权人可通过邮寄方式将全套债权申报材料快递至:

址: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140增2号(马场道与云南路交口)

编:300203

人:曹澜

话:13384396537

(二)现场申报

债权人可到管理人办公地点现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申报时间和地点为:

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址: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140增2号(马场道与云南路交口)

五、申报债权应提供材料及装订顺序的要求

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黑色签字笔,均需一式两份。同时债权人应将签盖章版的债权申报材料扫描后刻录光盘,连同纸质版材料一并提交至管理人,或发送至管理人邮箱longtianguanliren@163.com。

(一)债权申报表详见附件

债权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债权申报表》,填写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申报债权金额、是否存在担保以及诉讼、仲裁等情况。申报表中的申报编号由管理人填写,债权人无需填写。以上信息如有虚假,债权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加盖公章,自然人债权人应由本人签按指印。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应在《债权申报表》上签按指印

(二)债权申报材料目录(详见附件二)

各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材料目录》按序填写提交的书面材料名称,并注明份数。

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材料

1债权人为公司、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现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定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确认);

注:如申报人不是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采取委托代理人方式申报债权,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请按照范本填写)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签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本人并按指印

注: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另提供授权委托书(请按照范本填写)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本人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

)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书

请按照表格内容及文件相关要求准确填写(原件,加盖公章或签)。

(五)债权人承诺书

为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严肃性,请各位债权人提交书面的《债权人承诺书》(请按照范本填写)原件,加盖公章或签,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承诺所有复印件已与原件核对无异,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证明债权成立及其金额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相关材料名称同《债权申报材料目录》中所列名称

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需要提供证据清单,列明主张债权成立的依据。同时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证据原件由债权人保留,以备核查。债权人需提交下列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债权存在:

1、各类合同、协议、往来账单、收款或付款凭证、对账单、结算书、送货单/发货单、验收合格证明、发票、票据、划款单等证明债权存在的原始材料的复印件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需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书等担保文件的复印件

3、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的,需提交诉讼、仲裁有关的文件(包括已完成或正进行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裁决、调解书、执行申请、法院执行裁定、法院执行案件通知等)的复印件

4、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它材料的复印件

5、债权本金、利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需注明计算依据,包括计算方式、计算基数及天数等);

6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材料

(七)其他要求

1、提交的以上材料债权人为公司、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的,须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印章及骑缝章;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材料上签按指

2、材料装订顺序要求:(1)债权申报表;(2债权申报材料目录;(3)主体资格证明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与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律师:律师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非律师: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5)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书;(6)债权人承诺书;(7)证据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加封面。

六、申报债权需注意的问题及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1请在2024年4月19前及时申报债权,未在2024年4月19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2、如逾期未在2024年4月19前及时申报债权,应当自申报之日起三日内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管理人交纳审查费。

3、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4、申报债权必须是在诉讼时效内的债权,凡超过诉讼时效或执行时效的,又无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的证据,不予确认。

5、债权申报时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其计算到法院依法裁定的破产清算受理之日2023年1221为止。申报债权时未申报利息和违约金的,推定其放弃申报。

6、鉴于债权申报可能会有补充资料等情况,且申报期满之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间隔较短,为了充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建议债权人尽早启动债权申报程序。

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注意事项

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9时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请依法申报债权的各位债权人准时参加

2、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八、其他提示事项

债权人在收到天津龙兴意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之《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公告》、债权申报的《通知书》、《债权申报指引》、《债权申报表》(含附件)后,如内含送达回证,应如实填写并及时将送达回证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

特此通知

天津龙兴意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九


附件

天津龙兴意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决定书.pdf 下载
天津龙兴意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pdf 下载
天津龙兴意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指引【终】.docx 下载
天津龙兴意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裁定书.pdf 下载
通知书一-已知债权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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