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申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申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7-05 公 开 人:江苏申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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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沈佳 联系方式: 18015567745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7-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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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3日江苏申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视公司”)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预重整,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9日,作出(2022)苏12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申视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作出(2022)苏12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申视公司存在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性,为维护申视公司资产的运营价值,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第一次公开招募申视公司重整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预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各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申视公司实际情况,同时明确招募程序原则、条件、规则以及流程等有关内容,管理人特制定本招募公告。本公告全部内容对各意向投资人均同等适用,具有相同的效力。

2.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申视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3.本公告所载明的信息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4.意向投资人如需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申视公司财务状况、债权申报情况、经营状况等信息,或需对申视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请在2022年711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签署《保密协议》。

5.本公告并非要约性质的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投资参考资料使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申视公司管理人。

二、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申视公司成立于1995年09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200141940469F,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海鹰,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位于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金东路118号。现登记股东为刘海鹰(出资比例88%)、刘宇宏(出资比例12%)。

经营范围:塑料件、电器产品配件、机械、模具加工;塑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超高分子聚乙烯钢骨架复合管材及管件,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及管件,煤矿井下用聚乙烯、超高聚乙烯管材及管件,煤矿井下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超高聚乙烯管材及管件,超高分子聚乙烯复合钢衬管材及管件,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RTP增强柔性复合管)及管件,燃气管道及管件,电力设备生产、销售。

(二)主要资产情况

1.申视公司目前的经营场地及部分设备系租赁取得,自有设备、半成品、产成品等有效财产,相应的价值,管理人已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2.资质

申视公司拥有省级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甲类供应商,中石化易派客BB+级法人信用认证。中石油管材研究所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3.专利

申视公司拥有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34项。

(三)重整优势

1.生产能力

申视公司目前拥有各类非金属管道生产线7条,其中柔性复合管生产线3条,钢丝网骨架复合管生产线4条,柔性管道生产能力位居同行业前三。

2.技术团队

申视公司与中国石油和石化工程研究院合作建有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技术中心、与中国工程院李鹤林院士合作建有泰州市院士工作站、泰州市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应用工程技术研究院。同时还与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常州大学等高校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主要研发方向为材料配方、结构设计、复合增强、工艺装备、管道连接方式等。目前,已在中石化西北油田、中石油长庆油田、中盐金坛盐化推广试用高阻隔柔性复合管、大口径高压复合管、电伴热管、非开挖型柔性管,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3.质量体系

申视公司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LI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石化易派客平台质量体系认证BB+级,具有石油石化检验检测资质人员10名,目前已申报美国石油学会API Q1认证及国家实验室认证,预计2023年完成相关认证工作。

4.市场

申视公司市场销售渠道已覆盖中石油、中石化、中盐等多家油气田及盐化工领域。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了中石油系统“标准执行优秀供应商”称号,2020年获得了中石化系统“优秀供应商”称号。

据中石油和中石化集团行业年会获悉,自2020年起,长庆油田、西北油田、胜利油田分别年新增3000口井、500口井、500口井,其他油气田均有新增开采计划。预计2022年,中石油、中石化油气田应用非金属管道市场超20亿元,潜在市场每年递增15%。目前,申视公司已中标框架合同逾8000万元。

三、投资人遴选

(一)报名资格

1.意向投资人应当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

2.意向投资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提供相应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条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可以作为联合意向投资人参与申视公司招募,但应当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4.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该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二)报名期限

意向投资人报名应当通过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文件的方式进行,截止日期2022年71517时前。

(三)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自提交报名文件之日起,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申请开展对申视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但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具体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申视公司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申视公司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等明细资料的,或需对申视公司进一步尽职调查的,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后予以配合或安排。

(四)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申视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申视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投资保证金为100万元。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 20227月15日17时前将投资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投资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意向投资人应将入账回单随同报名投资文件一并提交给管理人。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可确认意向投资人丧失本次参与重整资格。

户名:江苏申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账号:384060300011000176652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大学城支行

2.投资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3 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意向协议或书面投资承诺缴纳投资款;重整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拒绝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承诺函的,或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串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申视公司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及/或书面投资承诺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3.投资保证金的使用

债务人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在根据书面投资协议及/或书面投资承诺应缴纳的最后一期投资款中等额抵扣,最后一期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在上一期投资款中相应抵扣。

4.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如申视公司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应自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退还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五)报名文件的编制

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并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围绕重整方式、投资报价等内容编制报名文件,一式【】份提交管理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1.重整投资方式

1)对申视公司有投资意向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应针对申视公司的核心重整资产,提出重整投资方案。

2)为防止申视公司重整前的债务对重整后的公司带来债务负担,计划采用剥离原债权债务的方式,保障重整后的申视公司正常经营,实现主体资格的存续。原债权债务,由管理人继续清算分配。

2.报名文件的必要内容

意向投资人应当按要求编制报名文件,并保证报名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简介(至少包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信息;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说明各自分工角色、权利义务关系);

2)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方式、投资报价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对实际使用人的处理方案等具体内容);

3)相关的必要附件,包括:

①营业执照等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现行有效的章程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意向投资人的权力机关同意对申视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⑥载明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的书面文件;

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名文件的提交

1.重整投资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应将重整投资文件一式【贰】份装袋密封,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江苏申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报名文件”字样,在封口处粘贴密封条的同时加盖投资人公章或由投资人签名。

2.提交的时间与地点

1)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2年715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

2)重整投资文件应递交至以下地点:

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地址:江苏申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联系人: 沈佳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诚大厦A座21层

电话:18015567745

3.重整投资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重整投资文件提交截止前,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重整投资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重整投资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2)管理人在收到前述书面通知后,应向意向投资人出具接收凭证,接收凭证应加盖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人签名。

3)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重整投资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重整投资文件应按本遴选说明书的前述要求重新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并标志“修改”字样。

(七)洽谈与遴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及投资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综合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方式、投资报价、偿债方案等,选出合格的意向投资人。

五、特别注意事项

1.本招募公告为预招募投资人公告,现申视公司尚未进入重整程序,本案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独立对潜在的市场风险及政策变化等风险因素作出判断,并对投资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在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程序后,经公开招募,如无其他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的,与管理人签订投资意向协议的意向投资人,将直接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无需另行报名。如出现其他投资人报名的,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将直接以本次递交的重整投资文件参与遴选。

3.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对投资风险作出详尽评估并自愿承担。如最终本案未能进入重整程序,意向投资人不得向申视公司及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4.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具有要约的效力。

5.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江苏申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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