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莲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标第二次拍卖公告

厦门莲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标第二次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11 公 开 人:厦门莲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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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莲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厦门莲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标第二次拍卖公告

 

厦门莲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北京时间2025101910时至20251020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厦门莲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项的职责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标的物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费、委托第三方代办费、管理人协助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的异地差旅、邮寄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由于厦门莲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债务人有关人员未配合向管理人移交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无法对债务人进行接管,无法获取拍卖标的权属凭证,因此无法准确核实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对于拍卖标的具体信息,管理人系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获取。对于拍卖标的物现状与网络公开渠道记载不一致的,请竞拍人自行调查、核实,责任自负。

7.由于管理人无法对标的物进行接管,管理人无法核实该标的物查封以及抵押情况,该情况请竞买者自行调查及核实,必要时管理人予以协助,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否则,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拍卖标的

厦门莲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件商标:

序号

申请/注册号

图示

国际  分类

专用权期限

商标状态

1

68225741

(详见附件)

18

2023年5月28日   2033年5月27日

注册商标

2

50106479

(详见附件)

10

2021年5月28日   2031年5月27日

注册商标

3

50101427

(详见附件)

10

2021年5月28日   2031年5月27日

注册商标

标的物具体情况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查询,拍卖标的物对应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次拍卖3件商标整体打包处置。

起拍价:1,600人民币(下同),保证金:200元,增价幅度:100及其整数倍

注:上述资产具体信息以该资产实际现状为准。无形资产请自行了解其价值与瑕疵,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迟竞价开始3天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0592-5669260,18805922090)。

 

三、咨询看样

公告之日起至竞买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拍卖标的属于无形资产,无法实地看样,管理人亦无相关的权属证书。有意者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查询具体拍卖标的情况,并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无形资产的价值与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相关说明:管理人无法确认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2.如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至迟竞价开始3天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处置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如何办理交割手续及办理交割手续的时间、费用等事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管理人对转让登记事宜不作任何承诺,买受人不得以无法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为由向管理人索赔。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有关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买受人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赔。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阿里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天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以银行汇款或阿里拍卖线上支付的方式,将竞拍尾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厦门莲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414387923428;开户行:中国银行厦门开元支行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7天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管理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1号二轻大厦9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管理人未接管到标的物权属凭证,无法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权属凭证。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标的物购买条件、标的物处于有效状态为前提。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权属变更的保证,因买受人原因及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拍卖标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对本标的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0592-5669260,1880592209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厦门莲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十一

附件

【莲雾】商标第二次拍卖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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