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德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劳动债权的公示

福建省德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劳动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8 公 开 人:福建省德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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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德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劳动债权的公示

2025年5月9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5破申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林舒睿对福建省德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闽05破申7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交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审理。2025年5月27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503破11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光正大(泉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德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对债务人的劳动债权情况展开调查,管理人分别前往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泉州市丰泽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泉州市丰泽区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调查、核实债务人所涉劳动债权的相关情况,调取及接收相关卷宗材料。经调查,查明以下情况:截至2025年6月5日,债务人在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存在劳动仲裁争议案件1件;债务人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存在劳动债权诉讼案件1件、执行案件1件;债务人存在欠缴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目前,上述劳动仲裁争议案件及诉讼案件当事人林舒睿、债务人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已向管理人申报劳动债权共计55,185.74元,管理人已对其申报的债权全部确认。

综上,截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之日债务人存在劳动债权55,185.74元(详见《福建省德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劳动债权公示清单》)。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劳动债权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728日止。公示期内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异议后进行复核、答复,若异议人对管理人的复核、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管理人的复核、答复15日内向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在指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即视为同意管理人的调查及公示结果。

管理人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158号3楼303单元浙江光正大(泉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赵律师15659091182许律师13615903813

特此公示                

福建省德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月十八


福建省德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劳动债权公示清单

编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金额

确认金额

备注

1

林舒睿

42092.30

42092.30

依据泉丰劳人仲案字[2021]第351号裁决书、(2021)闽0503民初13667号判决书对欠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予以确认

2-1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

13093.44

13093.44

对欠缴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予以确认为劳动债权;该部分费用由税务局统一向管理人申报,管理人向税务局进行清偿后由税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入对应的个人账户。

合计

 

55185.74

5518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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