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建设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建设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06 公 开 人:东莞市瑞盈酒店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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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瑞盈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预重整管理人文件

(2025)瑞盈预重整字第27

 

关于公开选聘建设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7日作出(2024)粤19破申246号《受理预重整申请通知书》,决定对东莞市瑞盈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公司”)进行预重整。2025年5月2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19破申246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担任瑞盈公司的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为“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瑞盈公司预重整程序,并依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建设工程造价机构为瑞盈公司预重整案提供工程造价服务,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东莞市瑞盈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0483416Q,法定代表人为陈润辉,住所为东莞市厚街镇宝屯村北环路汽车博览中心四楼,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股东为汇强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伦瑞祥(持股比例6%)及陈巧云(持股比例4%)。公司主要的不动产位于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厚街希尔顿酒店物业,宗地面积18,692.5平方米,配套已建成建筑面积154,492平方米,项目已经大部分装修完毕,尚未开业运营。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对瑞盈公司已完成的尚未进行工程结算或管理人认为需要鉴定部分的建设工程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或工程造价鉴定,并在15日内出具相关书面报告(含结论等);

(二)依据规划、设计、施工图纸要求以及交付标准等,对未完成部分的工程进行复工续建状态下,提供工程量清单编制(出具工程预算书/审核报告)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并根据政府、法院、管理人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意见、报告;

(三)必要时,根据政府、法院、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的,不再另行收费;

(四)为政府、法院、管理人提供全过程专业知识咨询。

三、报名资质及要求

(一)资质条件(需提供证明材料)

1.已编入《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录》的工程造价机构;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所需的服务能力,造价师不少于5人;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与债权人、瑞盈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二)报价、费用支付

1.参选机构报价均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2011】742号文的计算标准,最高收费不超过该收费标准计算所得费用的90%

2.费用支付:本次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决定评估费用支付时间节点优先支付,最迟应于破产财产方案首次分配或重整计划首次清偿时支付完毕

3.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相关书面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选定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或拒付费用。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参选机构应于2025年11月14日17时前(北京时间)将报名材料纸质版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送达或提交至管理人处,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现场提交材料及邮寄送达地点: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厚街段166号希尔顿写字楼18楼管理人办公室;

电子邮箱:guanliren@genius-law.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学信律师18565035234。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参选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确认函(详见附件1);

2.机构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参选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机构基本情况介绍、主体资格、人员业绩清单及重点案件介绍、从业人员名录及资格证书;

4.参选机构具有承办破产重整或清算整体评估经验的证明材料;

5.工作方案(列明总体工作计划、拟派人员配置及简历、人员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安排、工作期限等);

6.报价方案(报价函及报价依据)

7.机构服务承诺书(包括①确认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承诺认可并遵守本公告的内容;②报名机构及拟派驻人员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与瑞盈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按承诺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出具正式评估报告④同意评估费用在预重整项目完成,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分批或一次性支付);

8.报价方案,包括收费依据、收费费率及金额、最大折扣比例等;

9.符合本次报名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

报名材料原则上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五、评审程序

1.本次选聘形式为非现场形式选聘,选聘不作现场陈述。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等事项,与债务人、债权人代表共同综合考量后择优选定一家建设工程造价机构并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备;

2.经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工程造价机构接受债务人和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并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

2.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3.工程造价机构依据管理人通知入场;如因案件原因,不再需要进行工程造价评估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选聘工程造价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东莞市瑞盈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报名确认函等材料.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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