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梦想方舟儿童体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追加分配公告

江苏梦想方舟儿童体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追加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06 公 开 人:江苏梦想方舟儿童体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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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梦想方舟儿童体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追加分配公告

2022梦想方舟破管字第020

江苏梦想方舟儿童体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管理人依据江苏梦想方舟儿童体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江苏梦想方舟儿童体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制定的《江苏梦想方舟儿童体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追加分配方案》已于202427日经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2022)苏021380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江苏梦想方舟儿童体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追加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确定于20243月实施。

一、各类债权情况

20221220日,梁溪法院作出(2022)苏021380号裁定书,裁定确认梦想方舟公司第一批无争议债权,即2户债权人的4笔债权,债权金额为42522203.98元。其中普通债权2笔、劣后债权2笔。2021128日,梁溪法院以(2022)苏02138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管理人提交的第二批无争议债权,即1户债权人的3笔债权,债权金额为2732元。其中社保债权1笔、普通债权1笔、劣后债权1笔。

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第二清偿顺位债权即普通债权的全额清偿,故本次分配暂不涉及劣后债权的清偿。

(一)社保债权

梦想方舟公司的社保债权金额为1116元,在第一次分配中已获清偿1084.11元,清偿率为97.14%,未获清偿部分在本次分配中继续清偿。

(二)普通债权

梦想方舟公司的普通债权金额为33259931.91元。普通债权在第一次分配中未获清偿,在本次分配中按债权比例清偿。

(三)劣后债权

(四)梦想方舟公司的劣后债权金额为9263888.07元,由于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第二清偿顺位债权即普通债权的全额清偿,故本次分配中劣后债权不获清偿。

二、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

截至本次追加分配方案制定之日,梦想方舟公司分配方案财产执行完毕后,尚有账户余额531.45元(预留破产费用200元,利息收入3.1元,第一次分配完成后剩余款项108.35元,商标变价收入220元)。

扣除已发生的邮寄费237元,可用于本次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294.45元。

三、本次可供分配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和数额

(一)社保债权

梦想方舟公司社保债权金额为1116元,第一次分配方案已获清偿额为1084.11元,尚有31.89元未获清偿,在本次分配中获得全额清偿。

(二)普通债权

梦想方舟公司普通债权金额为33259931.91元,在本次分配中,普通债权已不能获得全额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照债权比例分配。因此,无锡市华鑫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本次分配中可获清偿金额为83.04元,无锡市天健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分配中可获清偿金额为179.51元、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在本次分配中可获清偿金额为0.01元。

(三)劣后债权

在本次分配中不获清偿。

四、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1、分配方式: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实施转账支付。

2、分配实施期间:自本次分配方案经法院裁定认可并公告之日起的二个月的期间为本次分配方案实施期间。

3、分配提存: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管理人将提存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如果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追加分配。破产财产分配后,管理人将注销梦想方舟公司。

 

江苏梦想方舟儿童体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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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2)苏0213破80号之四分配裁定书20240306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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