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前集团、亚宇破产重整两案评估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光前集团、亚宇破产重整两案评估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10 公 开 人: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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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广安亚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两案选任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2022726日裁定受理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广安亚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以下简称“本案”),并于2022812日指定四川四通破产重整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五公司的管理人,李春阳为管理人负责人,开展本案破产重整工作。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需要选聘评估机构对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广安亚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经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特发布本次比选公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346号,于20031119日经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注册资本1128万元。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其他民用机械配件;汽车变速器总成加工;航空、航天、船舶零部件加工;机械模具制造与销售及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铝合金锭、机械加工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及实际经营场所均位于广安市前锋工业园区。根据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资料显示:截止2021531日,申请人资产总额为443,192,448.74元,负债总额为996,787,707.55元,净负债为553,595,258.81元。

广安亚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安市前锋工业集中区,于2006127日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汽车变速器总成加工;其他民用机械、机械模具制造;房屋租赁。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及实际经营场所均位于广安市前锋工业园区。根据广安亚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资料显示:截止20211231日,申请人资产总额为79,074,421.43元,负债总额为225,825,886.76元,净负债为146,098,829.69元。

二、评估工作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评估机构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1、本次拟进行评估的公司为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广安亚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本案为破产重整,需要对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广安亚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资产,包括房屋、土地、机器设备(含融资租赁物)、车辆、股权、知识产权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对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广安亚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配合管理人对于有特定财产担保、融资租赁等债权的金额进行确认。

3、管理人安排的与破产项目有关的其他评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债权人会议介绍评估情况、接受债权人的咨询等其他事宜。

(二)评估机构主要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管理人办公现场开始工作。入驻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不少2人,入驻人员与管理人的作息时间一致;

2、能够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根据管理人工作安排需在进场之日起3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和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三、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参选机构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具有破产重整评估工作经验,尤其是关联企业破产财产评估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愿意接受先提供服务后支付服务费的服务模式;

(四)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前三年内未为债务人提供服务,其机构、人员与债务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良执业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选方式

参选机构应于2022  9   16 日下午18:00前将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邮寄给管理人。管理人收件信息如下: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一楼管理人办公室(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346号),收件人:杨通明,联系电话:15984920229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评估团队建设情况;

2、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过往类似工作业绩介绍,并附所承办项目的委托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3、拟从事本项目评估工作的团队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资质和简历,包括已取得的资质证书及过往类似工作业绩情况等;

4、对本项目的理解及中选后的工作方案;

5、本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

6、评估费用报价方案,同意先出具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后按照管理人安排的时间收费的承诺;

7、评估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如注册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及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本项目团队成员名单(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动)、工作业绩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参与本次选聘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报价原则

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六、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将采用书面评审方式。管理人将上报人民法院确定评审组成员,根据各参选机构资料提交情况对各参选机构综合评分,主要从机构注册人员规模;信誉、参与破产项目的评估经验;可进驻现场人数;工作认识、工作思路、完成时间、竞选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分,最终选择确定相应中介机构分别提供评估服务。管理人将依据评审委员会选定结果通知中选机构,不再对未选中机构另行通知。

拟报名参选的中介机构需要详细了解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广安亚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其他相关信息,可向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广安亚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来电咨询。

联系人:杨通明

联系电话:15984920229

 

四川广安光前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广安亚宇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 九 月 八 日

 

附件:评估机构评分细则

 

 

 

 

 

 

 

 

 

评估机构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要素

评分标准

1

综合实力

15分)

机构年限(5分)

成立3年以下的不得分,成立3年以上的得1分;成立5年以上的得3分;成立10年以上的得5分。

机构规模(10分)

机构注册评估师5人以下得3分,5(含)-10人得6分,10(含)人以上得10分。

2

业绩

40分)

机构业绩(30分)

201911日以来承办过管理人委托的破产清算评估项目,每1个得3分,最高不超过30分。承办过3个及以上破产重整案件评估项目,本项可满分。

类似工作经验(5分)

201911日以来承办过法院委托的评估项目。每1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委派项目负责人从201911日以来承办过管理人委托的破产评估项目,1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3

服务方案

25分)

方案内容设计全面、完善﹑合理、具有可实施性,方案内容应包含:

1﹑委派项目人员与本项目评估工作的匹配程度,最高不超过5分﹔

2、评估工作时间安排合理,及时高效且全面,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计划,最高不超过10分﹔

3、对评估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初步的认识和相应的措施等,最高不超过10分。

4

报价

20分)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最高不超过20分。

注:若有效投标人数少于4个(含)时,基准价为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的投标人数大于4个(不含)时,基准价为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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