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政盛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合肥政盛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19-11-22 公 开 人: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4449次
联系人: D3181EA379313134AB9271E8BDF822E7 联系方式: 18656598993 报名截止时间: 2019-12-15 17:00
  • 打印

合肥政盛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9年10月17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合肥政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或政盛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安徽欧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管理人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

一、债务人工商登记信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合肥政盛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勇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553298222B

成立日期

2010年4月5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期限

201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7日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泓瑞金陵大酒店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备注:2010年11月17日,安徽欧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转让政盛公司100%股权的《产权转让合同》,约定由安徽欧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政盛公司100%的股权。截至目前,政盛公司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该公司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为安徽欧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

1、主要资产:位于合肥市政务区茂荫路西(以下称027地块)A区在建工程及占用国用土地使用权。

债务人所有的位于合肥市政务区茂荫路西(以下称027地块),分别为:合国用(2010)第436号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6622.13㎡(B区),用途:住宅;合国用(2010)第437号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39732.80㎡(A区和C区),用途:商业,容积率为≤4.5。合肥市规划局签发建字第34010120146002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政盛公司027地块综合项目由A区、B区、C区三个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192432.23㎡。其中,A区:商业55017㎡,办公4948㎡;B区:住宅59657.88㎡,商业1062㎡,其他3009.5㎡;C区:商业7033.2㎡,其他173㎡;地下建筑面积为60392㎡,机动车停车数为1315辆。现B区可售房屋已经全部销售,C区房产因买受人涉及刑事犯罪被查封。

三、债务人的重整价值

(一)项目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该项目位于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与茂荫路交口。临近天鹅湖、安徽省广播电视台等合肥市地标。即将通车的合肥轨道交通3号线和在建的4号线换乘站紧邻该项目;停靠项目周边的市内公交线路多达数十条。

2、周边区域开发程度很高,区位优势突出。项目周边分布众多优质住宅小区。潜在消费群体平均消费水平很高,商业潜力巨大。

(二)重整价值

政盛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其名下主要的“天鹅湖购物中心项目”是一个商业地产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天鹅湖购物中心项目”属于目前政务区待开发建成的商业地产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前景良好。对政盛公司进行重整复建,可使整个项目价值最大化,有关各方共同分享收益,同时,有利于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减少债权人的损失,提升政务区的整体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招募原则及重整投资人须知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政盛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管理人将如实、公开、透明接受投资方尽职调查,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者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按相关程序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战略投资者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了解政盛公司的主要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或进行尽职调查,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关联公司应拥有房地产投资或管理经验,具有大型商业经营经验的优先考虑。

3、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并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但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三)参与重整投资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3、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

4、企业法人报名参与战略投资者招募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

5、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6、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7、同意重整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五、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15日前(含当日)前往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报名材料电子版用U盘交至管理人。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合肥市潜山路320号新华国际广场B座20层2010办公室,联系人孔磊律师,联系电话18656598993

(二)初选阶段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选,成为合格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合格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接到管理人通知5日内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至管理人账户,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投资人资格。

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户名:合肥政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3610000010120100129342;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三)尽职调查阶段

缴纳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政盛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期为10日,自报名期届满之日起算。管理人积极予以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四)提交方案阶段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于2019年12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等。

(五)遴选阶段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六)最终确定阶段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其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七)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入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重整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合肥政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122


附件

合肥政盛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191122.doc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