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安保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安保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01 公 开 人: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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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安保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2024530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华法院根据申请人成都金满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优漫四方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城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成华法院作出(2024)川01084号决定书,指定由成都市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等六家单位为成员的清算组担任置城公司管理人,王春生为负责人。

为高效、有序推进置城公司破产清算案在节约破产费用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债务人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成华法院批准,公开选聘一家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安保服务机构在置城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推进过程中提供安保服务。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比选由参选机构申请,按单个拟派人员包干报价,拟派人员数量根据破产清算程序推进情况可据实调整。经管理人遴选、审核综合评审定第一顺位为中选机构,第二顺位为替补机构。

本次比选程序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30207978Y

法定代表人

敬杰

注册资本

8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古中寺街18

经营范围

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要求

1.本次安保服务内容主要是针对置城公司核心资产锦尚府项目施工现场(地址位于:成华区圣灯乡圣灯村810组)及周边开展安全防范、秩序维护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参选机构拟派人员需遵守置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对锦尚府项目施工现场及周边巡视工作,面对突发事件有效响应并及时采取专业应对举措;

3.其他涉及安保服务的相关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参选机构要求

1.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具备开展本项目安保服务的专业人员、设施设备、技术能力;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曾有为同类项目提供安保服务经验者优先考虑;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安保服务开展的关系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参选机构拟派人员要求

1.参选机构拟派人员需具备提供安保服务的相关资质

2.参选机构拟派人员需满足以下标准:男,年龄30岁至45岁之间,净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刑事犯罪或社会治安处罚记录

3.参选机构确保4名(暂定)拟派人员24小时驻守锦尚府项目施工现场,开展相关安保服务工作

4.参选机构应提供拟派人员名单(不少于10人,并载明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根据破产清算程序推进情况可在名单中据实调整拟派人员数量

(三)安保服务费用要求

1.本次比选由参选机构申请,按单个拟派人员包干报价,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单个拟派人员可能涉及的工资、社保、差旅、保险、餐饮等一切费用。拟派人员数量根据破产清算程序推进情况在拟派人员名单中予以据实调整;

2.如参选机构未能按照管理人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安保服务的,管理人有权调减相应费用;

3.安保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拟派人员数量本案进行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时全额支付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选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电子版参选文件及纸质版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选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安保服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保密承诺书;

5.参选承诺书及报价;

6.拟派人员名单(载明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

7.参选机构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及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的安保服务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职责分工;

9.本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10.本机构及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担任本案参选机构的情形的说明

11.本机构与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安保服务开展的关系的说明。

四、参选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47812:00前;

2.提交方式:

书面参选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一并予以密封

电子参选文件(PDF+Word版)

书面参选文件和电子参选文件内容需一直,且缺一不可,未提交的视为无效参选。

3.提交地点:

书面参选文件现场提交至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5楼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提交;

电子参选文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zcfdc@faxianlaw.com

4.联系方式:

万律师,电话:15828050728;蒋律师,电话:13228152524

五、比选方式

本次采取综合比选方式,由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资质、人员配备规模、安保服务经验、安保服务方案及报价等事项,根据评分标准评选确定1家机构为中选机构,1家机构为备选机构。

特此公告

 

 

四川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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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申请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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