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富拓包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处置第七次拍卖公告

武汉富拓包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处置第七次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17 公 开 人:武汉富拓包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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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785063937754.htm?spm=a213w.7629120.projectDetail.4.27505c45HvxbTt


竞买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于2022616日作出(2022)鄂01132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富拓包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管理人拟于20245710时至20245717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管理人就本次拍卖活动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经爱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可能产生的税款、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无论是否看样,报名参拍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为武汉富拓包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相关情况如下:

(一)一期工程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

1、土地使用权

1)基本情况

权证号:汉国用(2008)第22970号,土地坐落:武汉市汉南区汉南农场汉银路,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期限:至2052918日,使用权面积:21693.7平方米。

2)抵押情况

①办理时间:2010928日,抵押权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武汉江汉支行)。

②办理时间:2012920日,抵押权人:睿恩亚洲四号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

2、房屋建筑物

1)基本情况

①已登记办证房屋:4处(5-8号轻钢厂房)权证号:南200800491,坐落:汉南区汉南农场汉银路,5-8号共4栋房屋,证载面积合计4461.65平方米(证载1-4号房屋已拆除)。

②已建成未登记办证房屋:9处(A-H栋、保安室1),面积合计约1240.98平方米,竣工时间:200212月。

③已建成未登记办证房屋:5处(1-4号轻钢厂房、保安室2),面积合计约11802.12平方米,竣工时间:201112月。

2)抵押情况

①办理时间:2010928日,抵押权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武汉江汉支行)。

②办理时间:2012919日,抵押权人:睿恩亚洲四号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

 

(二)二期工程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1、土地使用权

1)基本情况

权证号:汉国用(2003)第10741号,土地坐落:汉南农场晨曦路,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期限:至20531224日,使用权面积:193893.5平方米。

2)抵押情况

①办理时间:201063日,抵押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

②办理时间:20111229 ,抵押权人:睿恩亚洲四号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

③办理时间:2012319日,抵押权人:福州宏地投资有限公司(浦发银行武汉分公司)。

④办理时间:2012919日,抵押权人:睿恩亚洲四号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

⑤办理时间:2014219日,抵押权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武汉江汉支行)。

⑥办理时间:201442日,抵押权人:浙江润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2、在建工程

1)基本情况

在建工程28处(1-4#1-5#1-6#1-7#1-8#1-9#1-10#1-13#1-14#1-17#1-18#1-20#1-21#1-22#1-23#1-24#1-25#2-1#2-2#2-3#2-4#2-5#2-6#2-7#2-8#、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面积合计约85387.91平方米,其中钢结构部分约56525.37平方米、混合部分28862.54平方米。建成现状时间:201412月。

2)抵押情况

管理人未发现抵押情况。

 

(三)其它地上附着物

1、基本情况

其它地上附着物均位于富拓公司土地使用权所涉土地之上,门牌号为汉南区沿堤路7号,包括:

1)办公楼一栋(2-3层),面积约620平方米,建成时间约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2)仓库一间(1层),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建成时间约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3)门房一间(1层),面积约为20.67平方米,建成时间约为2005年;

4)围墙,高度约为2-2.3米,长度约为122米及97米,建成时间约为2005年;

5)道路一段,长度约为110米,建成时间约为2005年;

6)平房一间(1层),面积约为214.4平方米,建成时间约为2005年;

7)鱼塘,面积约为1485平方米,建成时间约为2005年;

8)大门,高度约为2.3米,建成时间约为2005年。

2、抵押情况

管理人未发现抵押情况。

 

【特别说明】①本次拍卖的全部标的物存在被司法查封及被抵押的情况。管理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解除查封和抵押,但管理人不能保证完成解除查封、抵押所需的时间;②因本案中债务人未向管理人移交与标的物有关的证件及法律文书,故管理人需要补办标的物中土地使用权及已登记房屋的权属证明,但管理人不能保证完成补办所需的时间;③针对标的物中已登记办证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管理人可协助买受人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但竞拍人在参拍前应当自行向不动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咨询过户所需手续、材料及税、费;④针对标的物中未登记办证的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其它附着物,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交付后的一切事宜,管理人对该等标的物不承担任何质量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不承担办证或过户义务,且管理人无法向买受人提供规划手续等相关材料;⑤管理人就已经掌握的标的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情况、现状、抵押及查封情况)进行了披露,但管理人不保证披露的情况能准确、完整、全面的反映标的物的状况。竞买人应当在参拍前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全面调查,竞买人参拍即视为已充分识别标的物并同意接受购买标的物所存在的现实及潜在风险;⑥本次拍卖的全部标的物系整体拍卖,不拆分;⑦针对其它地上附着物可能存在的争议及腾退问题,管理人将及时协调相关方处理,但管理人不能保证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时间。

 

三、起拍价:4087.337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咨询了解

咨询、了解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56日止(仅限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36-0716-1900(孙律师)。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实地查看、自行开展对标的物的调查工作。

 

五、竞买人条件

1、因标的物为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要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如不动产限购、不动产限制受让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识别是否具备条件及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及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2、竞买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委托代理人竞买的,竞买人应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管理人办理交付、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或系伪造,则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该委托代理人即被认定为不符合条件及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426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针对标的物中可以办理转让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及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交付、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应当由交易双方承担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单方承担。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自行向与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的不动产、税务等行政部门咨询费用情况。

2、本次拍卖的软件服务费用、交付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活动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转让时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和费用。

 

十、保证金

1、拍卖竞价前,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未按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及余款或被认定为不符合竞买资格和条件的,视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服务费及拍卖余款

1、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出具0.5%的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软件服务费。

2、拍卖余款须由买受人在竞拍结束之日起【5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富拓包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9550880235580900191】。

 

十二、拍品交付

1、自买受人支付拍卖余款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管理人与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交付确认文件。

2、针对标的物中已登记办证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管理人根据解除查封、解除抵押、挂失权属证明等工作进度的实际情况,另行与买受人协商确定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时间。管理人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时间不做保证。针对其他标的物,若存在查封、抵押情况的,管理人协助办理解除抵押、查封,但管理人对完成时间不做保证。

3、管理人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88号卓尔国际中心20-21层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十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权属变更登记或直接交付,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参加竞拍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全面调查,所有报名参加竞买的,均视为对标的物全部状态、属性、权利负担等要素的确认,风险及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5、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进行的债务人资产变价。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四、其它

1、破产案件监督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2、咨询电话:136-0716-1900(孙律师)134-7798-0791(王经理)

3、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武汉富拓包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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