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6 公 开 人: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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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4-0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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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根据广州勤富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作出(2025)粤082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于2025年12月1日作出(2025)粤0823破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鸿峰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负责人为王韬全。经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同意,现管理人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定于202642日下午3:30召开。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腾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遂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未能到达现场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可通过“腾讯会议APP”进行线上参会(腾讯会议参会会议号和注意事项,管理人将于2026年4月1日前通知债权人)。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进行,管理人将于2026年4月1日下午3:30进行线上会议测试,测试会议中将指导各债权人进行改名、签到、投票、查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等事项。

三、会议主要内容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对相关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议程为:介绍案件受理情况、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状况报告、债权审核报告、财产变价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报告、概括性财产分配方案报告等,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和表决,具体表决事项详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管理人将2026年4月1日前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上传至“腾讯会议APP”以及通过其他送达方式送达各债权人,请各债权人注意查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参会,应提前向管理人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及表决权限)、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管理人联系方式:韩晓舒律师,联系电话:15975959273;周婷律师,联系电话:13828208076。

特此公告

 

冠和木业 (湛江) 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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