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樱花五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再次表决公告

山东樱花五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再次表决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28 公 开 人:山东樱花五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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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债权人: 

山东樱花五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破产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优破案”系统以网络方式召开,对《山东樱花五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但未获通过。

为了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再次表决,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表决的债权人

财产担保的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中,前次表决未同意(包括反对和弃权)《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参加本次表决。前次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因《重整计划草案》内容未作调整,已经表决同意的债权人的利益不受影响,故在本次表决中不进行重复表决。

二、表决时间

20211228日起至20221517:00止。

三、表决内容

本次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与前次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一致。

 

四、特别说明

1.请参加本次表决的债权人,在表决时间内登录“优破案”公众号,通过“债权人会议”菜单项下“在线投票”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投票表决。如遇到任何问题,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15965723801

2.请各位参加本次表决的债权人,在表决前认真研读《重整计划草案》,充分认识到重整成功后债权人可获得的债权受偿金额要高于破产清算状态下债权人可获得的债权受偿金额,能够最大程度上维护债权人自身合法权益。请参加本次表决的债权人及时完成投票表决,以充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本次表决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依法提请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计划。

特此公告。

 

 

山东樱花五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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