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体拍卖广西金沙江陶瓷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公告

关于整体拍卖广西金沙江陶瓷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2-09 公 开 人: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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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体拍卖广西金沙江陶瓷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公告

 

本拍品为广西金沙江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与金沙江公司生产经营关联密切的财产(包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全部房屋和建筑物、机械设备、车辆、商标及其他相关资产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广西金沙江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1314日上午10时至2021315日上午10时,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1.金沙江公司位于岑溪市筋竹镇新联村、罗敏春村、望闾村一宗工业用地(权证号:岑国用(2011)第110100448号,面积233767.8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

2.金沙江公司位于岑溪市筋竹镇新联村、罗敏春村、望闾村一宗工业用地内房屋(权证号:岑房权证筋竹字第1300466号,建筑面积59262.2平方米

3.金沙江公司位于岑溪市筋竹镇新联村、罗敏春村、望闾村一宗工业用地内房屋(办公楼)(权证号:岑房权证筋竹字第1300467号,建筑面积5923.24平方米

4.金沙江公司位于岑溪市筋竹镇新联村、罗敏春村、望闾村一宗工业用地内厂房(权证号:岑房权证筋竹字第1300468号,建筑面积44051.3平方米

5.金沙江公司位于岑溪市筋竹镇新联村、罗敏春村、望闾村一宗工业用地内厂房(权证号:岑房权证筋竹字第C20140620号,建筑面积3853.51平方米

6.金沙江公司位于岑溪市筋竹镇新联村、罗敏春村、望闾村一宗工业用地内厂房(权证号:岑房权证筋竹字第C20140621号,建筑面积12017.25平方米

7.金沙江公司位于岑溪市筋竹镇新联村、罗敏春村、望闾村一宗工业用地内厂房(权证号:岑房权证筋竹字第C20140622号,建筑面积12425平方米

8.金沙公司存放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三条生产线),主要有液力叉车、地磅、浆池搅拌机、喷雾塔、全自动液压压砖机、微粉抛光砖燃气辊道等。

9.金沙江公司的无形资产-三个商标(圣宇、驰特、博奂)。

10.金沙江公司的东风牌轻型栏板货车一辆,车牌号:桂DJ2866,车辆型号:ZN1032UBX。

上述资产评估信息、详见国宏信(桂·梧)(评)字【2020】第062号评估报告。

整体起拍价:人民币12200万元,保证金:244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整数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后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书并提供相应证据。逾期不提异议或不提交证据的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咨询看样

  2021年3月5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联系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确认竞买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管理人处办理手续的,应向管理人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管理人办理竞买确认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取得的拍卖标的物后,应在原地恢复陶瓷生产。

4.下列自然人或者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的,竞买结果无效:

1)失信被执行人;

2)失信被执行人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

3)失信被执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或者实际控制的、或者担任主要领导岗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分管财务副总经理、监事会负责人)的其他法人单位;

5)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分支机构。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当日尚未有权利人申请优先购买权利或核准优先购买权利。

2.主张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公告后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成为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所有标的整体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和其他费用承担

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按照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查询、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其他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竞买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违建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西金沙江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溪支行,账号: 45050164720100000913)

拍卖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及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将完成竞拍尾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广西金沙江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溪支行,账号: 45050164720100000913)。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买受人逾期未付拍卖款,视为拍卖成交后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得人需向拍卖平台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由竞卖人自行与拍卖平台联系确定。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淘宝账户,以影响参与竞拍。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西堤三路19号国龙财富中心29楼2-8号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和交易合同。但成交确认文件的签署与否,不影响拍卖的法律约束力。

2.拍卖成交付清价款后,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将拍卖标的物裁定给买受人,法院作出裁定后,所有权发生转移,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手续。

3.由买受人持裁定书接管拍卖标的物,若现租赁经营人或金沙江公司不配合移交的,由买受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移交。

十一、特别提醒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代表金沙江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六)项的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金沙江公司于2018年49日与岑溪市联创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公司)签订了《广西金沙江陶瓷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租赁合同》,将金沙江公司生产厂区的土地、地上建筑物、生产设备等经营性资产整体出租给联创公司,租赁期限为10年。管理人已于2020年1123向联创公司送达了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并要求联创公司在2021224日前退场,联创公司目前未退场。买受人在付清价款后,可持法院裁定书接管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清场移交。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中的国用(2011)第11010044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已于2011927日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溪市支行、抵押(二押)给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拍卖的标的物中的岑房权证筋竹字第1300466号1300467号房屋建筑物已于2012928日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溪市支行、于2016年11月11日抵押(二押)给梧州市金洲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拍卖的标的物中的岑房权证筋竹字第1300468号房屋建筑物已于201441日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溪市支行、于2016年11月11日抵押(二押)给梧州市金洲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拍卖的标的物中的岑房权证筋竹字第C20140620号C20140621C20140622房屋建筑物已于201478日抵押给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溪市支行并于2016年11月11日抵押(二押)给了梧州市金洲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了梧州市金洲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广西岑溪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中的国用(2011)第11010044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用地,竞买人在竞得本标的物后,需按照有关规划投资经营,不得用于工业之外的其他用途。有意竞买者,请开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5.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金沙江公司与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的法律瑕疵、质量瑕疵、使用功能瑕疵、数量减少、灭失、与图片或者公告不符以及其他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影响成交价格。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本公告所标示的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宗地丈量为准。拍卖成交后,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格。

9、本次拍卖标的为整体拍卖,竞买人需要对全部标的一起竞买,否则竞买无效。

10、本次拍卖资产,根据评估报告有部分是属于联创公司投入形成的资产,联创公司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权。如最终联创公司主张取回的资产经管理人核实同意取回后,由管理人从拍卖成交价款中将联创公司取回财产的相应价款退回给买受人。

11、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拆除、运输、过磅等工作(如有)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且自担所有风险。

12、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在拍卖前随时撤回或中止本次拍卖,并不对竞买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二、未尽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淘宝网现行网络拍卖规则执行。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管理人联系电话:1897749888118707742060(刘)

法院监督电话:0774-8232955(李法官、徐助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广西金沙江陶瓷有限公司管         

                                20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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