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信托服务机构招募公告

关于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信托服务机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23 公 开 人: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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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依法分别裁定受理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器集团”)等3家公司重整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前述3家公司重整案的管理人,负责开展重整期间各项工作。4月8日,经管理人申请,南京中院裁定对电器集团等38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12月29日,南京中院裁定批准《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电器集团等38家公司全部资产将装入信托计划,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及普通债权人除即期现金清偿外,剩余债权均通过受领信托份额获得清偿。为高效落实重整计划的各项安排,保障重整计划顺利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相关规定,公开招募信托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电器集团等38家公司(名单详见附件一)业务类型多元,涵盖置业、控股、电器、文创及体育等多个业务板块,资产类型涉及不动产、股权及权益类资产、应收类资产等。核心业务及资产包括:

一是已建成商业地产,其中核心已建成的商业广场项目有7个,包括徐州彭城苏宁广场、无锡苏宁广场、镇江苏宁广场、南京新街口苏宁易购广场、南京睿城一期、南京清江苏宁易购广场、鞍山苏宁易购广场等;建成的酒店总计有7个,包括无锡苏宁银河国际酒店、镇江苏宁银河国际酒店、徐州苏宁银河国际酒店、南京银河索菲特酒店、南京新街口苏宁诺富特酒店、南京河西雅悦酒店、南京徐庄雅悦酒店等。

二是核心在建项目,包括南京仙林项目、南京睿城项目、西安项目、安庆项目、滁州项目等。

三是轻资产业务,主要包括商业运营管理、物业管理、酒店运营管理。

二、受托人职责

信托服务机构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重整计划、受益人大会及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委托人与信托服务机构签署的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及参选方案的承诺提供服务,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主要负责信托计划的设立、日常运营管理及运营情况汇报等各项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信托计划的设立,包括起草信托合同、财产转让协议等与信托设立相关的法律文件等;

2. 负责信托计划的审批、备案及登记;

3. 协助完成签署信托份额抵偿/抵债/转让协议(如需);

4. 协助识别、管理受益人名册并进行管理、维护及更新;

5. 协助处理信托份额的预留、代持及管理;

6. 协助办理重整计划规定的、其他涉及信托履行职责或配合办理的事项;

7. 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管理信托财产;

8. 按照重整计划及信托合同的约定,代表信托履行平台公司股东职责;

9. 协助信托受益人进行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转让;

10. 履行持有人大会决议及管理委员会决议要求的义务;

11. 履行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2. 其他基于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而应该由受托人履行的职责。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参选机构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参选机构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的需要,随时中止、终止或继续信托服务机构的招募。

2. 意向参选机构须满足本公告明确的报名条件,并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意向参选机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交材料无法有效证明意向参选机构符合报名条件的,其报名将被视为无效报名,相关风险由意向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3. 本次招募确定的中选机构将正式成为电器集团等3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的信托服务机构,履行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的相关职责。

4.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1. 意向参选机构应当是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信托从业金融许可证且有效存续的信托公司;

2. 意向参选机构2024年报载明的信托资产规模应大于人民币2000亿元,且其中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规模应大于人民币400亿元;

3. 意向参选机构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责任感、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审慎的风险管控能力,且意向参选机构自身不存在债务风险或重大负面舆情;

4. 意向参选机构应具有企业破产服务信托业务经验,且存续受托规模(以信托抵债规模或信托资产价值规模计算)不少于300亿元;

5. 意向参选机构应当具备信托计划设立、管理和运营的资金实力与经验,具有提供相关服务所必需的人员、系统设施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6. 意向参选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履行职务的情形;

7. 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意向参选机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但必须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机构,各成员应承担连带责任。

意向参选机构须满足本公告明确的报名条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每家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并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意向参选机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交材料无法有效证明意向参选机构符合报名条件的,其报名将被视为无效报名,相关风险由意向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 报名时间

意向参选机构应2026年1月30日12: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材料盖章版纸质件(一式两份)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盖章版电子件至管理人邮箱。前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 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行辅路7号楼6幢1室

2)电子邮箱:snczglr_zm@163.com

3)联系人:电器集团等38家公司管理人

4)联系电话:15651725030、13057564530

5)工作时间:工作日9:30-12:00,14:00-18:00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确认报名函(见附件二)。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3)意向参选机构的主体资料,具体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等金融业务经营资质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四)。

4)意向参选机构报名承诺函(见附件五)。

5)保密承诺函(见附件六)。

6)意向参选机构介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专业资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信托监管评级、信托资产管理总规模、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最新一期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关于破产重整项目的信托方案经营业绩及案件经验、其他证明意向参选机构符合资格条件的内容等,以及上述基本情况的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意向参选机构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盖章版报名材料原件(一式两份)应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盖章版报名材料扫描件应以邮件方式送达管理人邮箱(snczglr_zm@163.com)参选机构实际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以前述任一方式孰早送达的时间为准。意向参选机构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未在报名期限届满前送达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其参选行为将被视为无效参选,相关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二)初步审查

意向参选机构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对该意向参选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以邮件形式通知该意向参选机构。

(三)提交参选方案

参选机构在收到通过资格审查的邮件后,应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管理人收到保密承诺函后,将向参选机构发出关于提交参选方案的要求及通知。在制作参选方案过程中,参选机构可向管理人提出相关问题,管理人将安排必要的解答或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参选机构制作参选方案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机构应2026年25日12:00前按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正式参选方案,将盖章版参选方案一式九份现场提交给管理人,同时将盖章版参选方案的扫描件加密后送达管理人邮箱(snczglr_zm@163.com)。

1. 参选文件的准备要求

1)参选机构应提交一式两份正式盖章的参选文件(正本),并提供七份副本,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参选文件应密封于包封袋中,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名机构公章。

2)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正本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如为联合体,需联合体所有成员盖章)。具体要求为: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文件内落款处在加盖公章的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整套参选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3)参选机构提交的电子文档与纸质版参选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正本为准。

2. 参选方案的内容

参选方案至少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基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东结构、专业资质、注册及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最新一期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管理规模、经营业绩等。二是经验业绩。包括但不限于过去担任破产重整案件企业破产服务信托服务机构的案例经验(特别是同类行业、同类项目相关经验)等。

2)信托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方案理解。本项目服务信托的设立结构、治理架构,能否符合重整计划需求;信托财产及底层资产的管理计划;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范围等。二是信托设立。服务信托的设立流程及时间表等安排,是否能够在启动工作后三周内完成信托设立及启动份额受领;是否能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间配合工作等。三是业务团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可向本项目委派的专业人员数量、级别、执业年限、承办重整案件服务信托的项目经验、能否设置本地化团队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持续提供驻场办公服务、驻场时间等。四是信息系统。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详细全面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模块及功能;是否能够支持债权人的信托受益权管理、运营、分配,最大能够承载的受益人人数;信息系统在受益人登记、份额转让、收益分配、份额预留、信息披露、线上会议召开等事项上的支持程度以及可实现效果;是否与本项目具有适配性、是否需要进行升级改造、预计本项目系统可以上线的前置步骤及上线时间;信息系统后台管理、维护安排以及是否对受益人造成影响;其他在管项目数量、受益人人数、份额规模等情况。五是服务优势。自身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以及该优势如何有助于信托后续运作及管理、如何帮助受益人实现利益最大化。

3)信托报价方案。参选机构应根据所投入的人力、物力,重整服务信托后续运营的成本投入等情况分阶段合理报价,并载明本项目服务费用的最高上限;费用应符合行业惯例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针对招募公告中列明的服务事项,应提供固定报价,如后续存续过程中信托机构额外提供其他附加服务内容(例如提供资产处置服务等)可额外收费,但应后续根据信托决策流程确定(不在本次招募中确定)。参选机构应承诺,如果中选则自愿接受管理人的二次价格磋商,否则管理人有权更换。

(四)召开评审会

在参选方案提交完成后,管理人将在南京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另行组织召开遴选评审会,评审会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安排将根据意向参选机构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五)选定信托服务机构并开展工作

在评审会选定信托服务机构后,管理人将适时通知中选及备选机构,并尽快就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工作质量等具体事项与中选机构协商一致。中选机构应于收到中选通知书的次日内正式进场开展工作,并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信托搭建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电器集团等38家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中止、终止或继续信托服务机构招募程序,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意向参选机构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特此公告。

 

附件:

1. 38家重整企业名单

2. 确认报名函

3. 授权委托书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 意向参选机构报名承诺函

6. 保密承诺函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附件一:38家重整企业名单.pdf 下载
附件二至附件六.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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