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人不再提起衍生诉讼的通知

关于管理人不再提起衍生诉讼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08-15 公 开 人:苏州万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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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万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管理人不再提起衍生诉讼的通知

债权人:

2023年7月31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507破申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万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万悦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苏狮山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提起股东出资追缴诉讼的方案》,但在规定期限内无人垫付诉讼费用,且审计报告认为股东不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故管理人不再提起该诉讼。

管理人制作了《提起损害债务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的方案》,该方案表决不通过,且无债权人同意垫付诉讼费用,管理人不再提起该诉讼。

根据上述方案,管理人未发起诉讼的,个别债权人仍可以自行提起代表诉讼,追收回的案款在全体债权人中分配。该诉讼应当在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之前提起,基于工作需要,个别债权人拟自行提起代表诉讼的,应当通知管理人,否则不利后果应当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苏州万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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