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公告

关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01 公 开 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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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公告

 

2021121日,经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申请,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20条之规定,裁定本案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263日。

特此公告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管理人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2020)辽01破21-4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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