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延期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3-11-30 公 开 人:重庆盛东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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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盛东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延期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重庆盛东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以(2020)渝05破申5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新三维实业有限公司对重庆盛东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东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12月30日以(2021)渝05破22号《决定书》,指定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重庆盛东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简称管理人)。2023年9月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2021)渝05民破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3年9月4日起对盛东公司进行重整。

经研究,原定于2023年12月4日上午10时在破易云平台召开盛东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重庆盛东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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