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顺德盈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广东顺德盈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12-24 公 开 人:广东顺德盈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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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盈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盈派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广东顺德盈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盈派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彭秀群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下称:顺德法院)提出对盈派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顺德法院于2024年8月29日作出(2024)粤0606破申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盈派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2024)粤0606破78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慧港律师事务所为盈派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盈派公司在册职工32名,截至2024年12月24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751,828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1月8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告。

 

广东顺德盈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1.《广东顺德盈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二)【编制日期:2024年12月20日】》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律师  18144970620、18144973850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3号九鼎金融中心2216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

广东顺德盈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二).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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