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接管广东上医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

关于依法接管广东上医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3-10-16 公 开 人:广东上医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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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依法接管广东上医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

2023)上医堂破管字第005

中康杏林(广州)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冷德军(股东及法定代表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18日作出(2023)粤01破申5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从化市街口红日商店对广东上医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医堂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10月9日作出(2023)粤01破344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何爱军【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

为保证全面履行清算职责,管理人依法上医堂公司进行接管。你方作为上医堂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承担妥善保管并移交上医堂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相关义务,请你方20231191730分前管理人移交如下资料(如有):

1.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变更资料、税务登记、外汇登记证、海关登记证明、经营资质文件等与经营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

2.印鉴,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海关报关章、法定代表人等私人印鉴及其他印章等;

3.银行账号,包括基本户、一般户及结算户的开户行、开户账号(含Key匙、U盾、网银密码等)以及主要用途说明等;

4.财产资料,包括动产(车辆、存货及机器设备等)、不动产及其他权利(股权、股票、商标、知识产权及对外投资、应收账款等)凭证;

5.财务资料,包括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电子账等财务账簿及审计、评估等资料;

6.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管理制度、股东名册等档案文件;

7.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债权、债务等文件资料;

8.涉诉案件、仲裁案件和其他案件材料,以及财产查封情况;

9.企业在职职工明细、工资发放及社保情况等;

10.有分支机构的,应一并提供分支机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11.其他相关资料。

 

管理人委托处理具体接管事务的主要人员为:

陈国兴,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020-39498853

梁诗铬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联系电话:020-39498855。

特此通知。

 

                               广东上医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1.(2023)粤01破申595号《民事裁定书》;

2.(2023)粤01破344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3.2023)粤01破344-1号《公告》

4.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兴020-39498853,邮箱:chenguoxing@hylandslaw.com;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2003室,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附件

受理裁定书【上医堂】.pdf 下载
【上医堂】公告.pdf 下载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上医堂】.pdf 下载
005号接管通知书【上医堂】.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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