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管理人通知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管理人通知

公开时间:2023-04-17 公 开 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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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管理人

通知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于20221228日作出(2022)鄂0107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武钢实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26日作出(2023)鄂01073号决定书,决定由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要求武钢实业公司的财产持有人返还财产。请持有武钢实业公司财产的相关人员/单位,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联系管理人返还武钢实业公司的财产,因未能及时返还,给武钢实业公司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将保留向相关人员/单位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附: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管理人联系人:刘律师,电话:13343454681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管理人

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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