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芃冉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清单公示

关于莆田市芃冉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清单公示

公开时间:2023-11-02 公 开 人:莆田市芃冉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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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芃冉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案职工债权清单公示

莆田市芃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芃冉贸易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0日作出( 2023)闽03破申1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陈冰艳对被申请人芃冉贸易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该案由福建省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1023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30227决定书指定福建倍拓律师事务所担任该破产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查询,截至2023年112,芃冉贸易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生效裁定、判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总额共计人民币16545.5(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3年119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上述条款之规定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19前向管理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职工债权清单”中名单及金额予以确认。

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如无异议请于2023年112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向管理人申报本人银行账户信息。管理人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帝源首座20层。联系人王袁捷律师联系电话18650419587

特此公示

莆田市芃冉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112

:职工债权清单

职工债权清单

单位:元

 

序号

 

 

 

工资

金额

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经济补偿

金额

 

合计

金额

1

陈冰艳

5372

 

 

5372

2

陈敬恺

5372

 

 

5372

3

郑玲

5801.5

 

 

5801.5

 

 

 

 

 

 

 

 

 

 

 

 

 

 

 

 

 

 

 

 

 

 

 

 

 

 

 

 

 

 

说明: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芃冉).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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