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和解协议草案的告知函

关于继续执行和解协议草案的告知函

公开时间:2025-07-01 公 开 人:河南兴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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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和解协议草案的

告知函


河南兴和置业有限公司、修武县度假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一案,修武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2日裁定认可《河南兴和置业有限公司、修武县度假大酒店有限公司和解协议草案》,进入和解协议草案执行阶段。

因受疫情持续影响等原因,无意向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原和解协议草案第六条规定的“参照民事执行程序对债务人资产进行公开拍卖,三次拍卖不成交的,由债权人另行商讨和解办法”未能实现。现有意向竞买人向管理人表达竞买意愿,为尽快的依法清偿债权,管理拟按原和解协议草案第六条之规定,继续对债务人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拍卖办法如下:

鉴于债务人资产原价格评估已过时效,且目前市场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拟对债务人资产以现状为准重新进行价格评估,以评估价为底价委托第三方进行公开拍卖。首次拍卖不成交的,第二次拍卖底价在第一次拍卖底价基础上下浮不超过20%,以此类推,直至拍卖成交为止。拍卖成交款项,仍按原和解协议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相关规定,优先扣除破产费用,按工程款类债权、对拍卖变现标的享有别除权的债权、普通债权的顺序进行清偿,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执行。

如对以上函告内容有异议,请在收到函件后1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本函告内容,管理人将予以实施。异议处理规则遵循破产法关于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的规定。

              河南兴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30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东路284号,金经理,13603915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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