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0-04-15 公 开 人: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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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217日作出(202005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古叙煤田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四川省古蔺县法院审理。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于2020227日作出(2020)川0525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开展重整工作。

经管理人调查,古叙煤田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应休未休年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下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013,588.4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叁仟伍佰捌拾捌元肆角,详见职工债权公示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即日起至2020425日止。

职工从公示截止日期前对本职工债权公示清单记载的内容异议的,可以书面要求管理人更正,到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此次职工债权公示清单记载内容无异议(联系人:李龙 18141314304,胡天雄 18117970124)

 

 

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附: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附件

古叙煤田-职工债权清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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