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彤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华彤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18 公 开 人:华彤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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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林杰 联系方式: 13337741818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0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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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彤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5月31日,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决定对华彤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彤电气”)进行预重整,2024年08月30日,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华彤电气破产重整,并于2024年09月09日指定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担任华彤电气的管理人

为推动华彤电气重整成功,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秉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招募华彤电气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彤电气概况

(一)基本信息

1、成立时间:20060815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7919846825

3、法定代表人:赵义平

4、注册资本:21888万人民币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住所地:扬中市新坝镇科技园区6号

7、经营范围:高低压开关柜、高低压共箱母线、整流母线、箱式变电站、桥架、母线槽、仪表管阀件、膨胀节、铁轨预埋件、综合支吊架、减震器、电子报警器、环保设备加工、制造、销售及设备安装;电气智能化产品研发;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防火堵料、氟塑制品、五金、灯具、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股东

公司的股东为2名自然人,出资情况和持股比例分别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赵义平

20,793.60

95%

2

方月珍

1,094.40

5%

合计

21,888.00

100%

(二)华彤电气主要资产及其限制

1、工业不动产

华彤电气名下有位于扬中市新坝镇科技园区6号的工业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号

不动产单元信息

他项权利人

备注

1

苏(2017)扬中市不动产权第0009123

土地面积17042.99平方米;建筑面积10936.57平方米

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查封

2

苏(2016)扬中市不动产权第0012553

土地面积6958.2平方米;建筑面积4509.4平方米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

法院查封

2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本招募公告出具之日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及相关的调查情况,华彤电气持有的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状况

扬中市华彤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2010-05-18

赵义平

600万元

60%

存续

3专有技术

20174月,股东方月珍以非专利技术出资5960.52万元,股东赵义平以非专利技术出资5839.48万元,专有技术出资作价11800万元。

专有技术原值11,800.00万元,账面净值11628.60万元2017年华彤电气作为当年最先研发出桥架、母线槽设计、研发和生产技术的厂家,经徐兴彭评报字(2017)第1013号评估,专有技术评估值11,800.00万元。

5.应收债权

经审计,华彤电气名下应收款审计后余额为4,213,899.12元据企业法人介绍,应收账款大部分为业务员合同,非华彤电气应收款,可收回金额极低。应收账款账龄大多为五年以上,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债权申报及初步审核情况

截至2024年91日,共计有43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申报总金额408,289,475.61元。

经管理人初步审查,认定社保债权一家,债权金额22,149.65 元;税收债权一家,债权金额2,916,734.05元;有财产担保债权三家,债权金额21,206,963.44元;普通债权债权金额88,415,899.32元;待定债权4家职工债权,债权金额6,358,097.1元。

(四)审计、评估情况

(一)、审计

华彤电气在重整受理前已委托润扬(镇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根据润扬(镇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华彤电气资产总额为25,794,566.73元,负债总额为211,451,524.47 元,净资产为-185,656,957.74 元。

(二)、评估

华彤电气在重整受理前已委托镇江正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根据镇江正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1月26日出具的《评估报告》(镇信咨评报【2024】第005号),华彤电气2023年12月31日资产市场价值为40,543,405元(含房屋建筑物评估价为22,897,400元,有证工业土地16,565,600元,机器设备评估价为435,300元,无证房产611,565元)。

根据镇江正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7月19日出具的《评估报告》(镇信咨评报【2024】第018号),华彤电气2023年12月31日清算价值为32,434,360元(含房屋建筑物评估价为18,317,900元,有证工业土地13,252,500元,机器设备评估价为348,100元,无证房产489,100元)。

二、华彤电气投资价值

华彤电气集团具有良好的重整价值,是中核集团等15家央企及ABB、施耐德、西门子公司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单位。先后承接了深圳地铁、南宁地铁、北京地铁、济南第一人民医院、南京熊猫G108、东莞熊猫等重大项目。公司先后获得“著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高新技术产品”“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A级资信信用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等荣誉称号。

、招募须知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的阅读本公告,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用工政府政策要求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并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从而获取全面信息。

、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接受各方监督。

、本公告发出之前已经向管理人表达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人仍需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

、招募条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符合当地政府产业政策(请自行咨询政府),具有从事债务人经营相关的经验;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重整后的生产经营。

、意向重整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承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须以一个整体的重整意向参与重整,书面说明各自的分工并声明联合体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个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人须出具投资承诺函: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华彤电气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华彤电气的重整投资人,在管理人确认其为重整投资人后,及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投资人的资格由管理人依照上述条件认定。

、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120117时前通过现场交付方式送达给管理人,并提供材料的电子版。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镇江市正东路39号东大院1号楼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从兵,联系电话:18094482179,电子邮箱:1125943263@qq.com

3、报名须提交的文件

1)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等);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3)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现行有效的投资人公司的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参加华彤电气投资人招募的决议,经办人或者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及相关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6)承诺函;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质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邮件、短信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各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经向管理人申请,在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后,可对华彤电气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工作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四)《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制作《投资方案》提交管理人,由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扬中市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表决。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应当包括:华彤电气的经营方案、偿债资金报价及支付方案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以及履行重整计划的承诺书等内容。

1、《投资方案》的密封与标志

1)《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应将《投资方案》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志“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1份,副本3份)。

3)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时,需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2、《投资方案》提交的时间与地点

1)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4120517点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

2)《投资方案》应递交至下列地点,并由管理人出具投标文件接收凭证,投标文件接收凭证应加盖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人签名。

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参与华彤电气投资,应在提交《投资方案》向管理人交纳报名保证金100万元。交纳投资保证金的账户及开户行

户名:华彤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银行账号:70610188000319890

1、出现下列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资人成为重整投资人但拒绝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的损失。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以其偿债资金报价与接替中标人偿债资金报价间的差额作为对华彤电气的赔偿额。

2)华彤电气重整计划草案获扬中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投资协议》交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重整投资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保证金的退还

1)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2)如华彤电气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扬中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应自扬中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华彤电气破产清算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重整投资人退还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3、关于保证金争议的解决

对保证金发生争议且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扬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遴选投资人的方式

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组织相关方对意向投资人递交的重整方案进行评议,综合意向投资人的资质、经营管理能力、经营方案、清偿方案等因素,根据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的原则择优选定。

若只有一家意向投资人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当然成为重整投资人。选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其他事项

、遴选结果确定后,管理人将逐一通知各报名意向投资人。管理人无义务对落选的意向投资人说明理由,报名参与华彤电气重整的一切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华彤电气破产程序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管理人有权随时修改本次报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且无需向意向投资人解释理由。

(四)、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所得数据,并非最终结论,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最终结论以投资人尽职调查结论为准。

(五)、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六)、根据报名情况,或出现影响华彤电气破产进程的重大事项,或根据扬中市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管理人可以延长报名时间、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投资人公告。本次招募投资人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开展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本招募公告内容解释权归华彤电气管理人诚挚欢迎各意向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

特此公告

华彤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0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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