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29 公 开 人: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浏览次数:461次
召开时间:2026-06-15 09:00
  • 打印

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出资人

经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同意,现定于2026年6月15日上午9:00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具体议程以届时发出的债权人会议文件为准。

参会人员应当依法提交身份证明文件:

1.参会的债权人、出资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函;

2.参会的债权人、出资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如前期已按前述要求向管理人提交相关材料且代理人未曾变更的,可免于提交相关材料。

前述参会材料,建议参会人员2026年610前提交至管理人。如前期已按上述要求向管理人提交相关材料,且授权代理人未发生变更的,本次可免于重复提交。 

特此公告

 

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5月29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