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24 公 开 人:南阳绿城尚嘉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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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12月1日作出(2023)豫13破申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陈润燕对南阳绿城尚嘉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宛城区法院进行审理。并于202415日指定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为南阳绿城尚嘉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现通知南阳绿城尚嘉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于2024年226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南南阳宛城独山大道与新华东路交叉口淯苑商务5F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博律师,联系电话:13937755511)申报债权。

申报所需资料:身份证明、所有证据材料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委托他人申报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南阳绿城尚嘉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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