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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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7-03 公 开 人:安徽林兰药业有限公司金寨县大别山林艺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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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公告

2024年6月24日,安徽林兰药业有限公司、金寨县大别山林艺植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上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计、表决了《重整计划草案》,会议确定的表决期限为2024年6月27日17:00。表决期限届满后,经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2人,投赞成票的2人,投反对票的0人,弃权的0人,该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36477509.03元)占该组债权总额(36477509.03)的100%,已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特定财产担保债权组重整计划草案

税收债权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1人,投赞成票的1人,投反对票的0人,该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188291.48元)占本组债权总额(188291.48元)的100%,该组债权人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17人,投赞成票的7人,投反对票的0人,逾期未表决的10人;非现场表决的债权人2人,投赞成票1人,投反对票1人,故该组债权人赞成的共8人,该组债权人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出资人组有表决权的吴代禄、李传浩、李红梅、李传芳赞成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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