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宝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职工债权公示

山东鲁宝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1-06 公 开 人:山东鲁宝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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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宝食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职工债权公示

山东鲁宝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人:

    20231219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89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阜桥街道后铺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于被申请人山东鲁宝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宝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4130日作出(2023)鲁08912号之三通知书,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41031日鲁宝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中,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报了职工债权的审查原则、审查情况和审查结果,认定鲁宝公司职工债权合计666,966.91元,具体详见《鲁宝公司职工债权专项报告》(鲁宝破管报字第37号)以及《山东鲁宝食品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一和二)。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48条规定,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121日。请各职工债权人核对确认本公示附件所认定的债权数额。职工债权人对本公示附件所认定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管理人联系并要求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依法向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各位职工债权人将上述事实互相知照。

    特此公示。

山东鲁宝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416       


附件

鲁宝公司职工债权专项报告.pdf 下载
鲁宝职工债权公示表(一)-欠缴职工社保.pdf 下载
鲁宝职工债权公示表(二)-职工风险金.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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