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丹奥服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印章遗失作废的声明

关于泉州市丹奥服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印章遗失作废的声明

公开时间:2025-06-16 公 开 人:泉州市丹奥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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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泉州市丹奥服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印章

遗失作废的声明

 

2025515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作出2025)05破申8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泉州市丹奥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奥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闽05破申89之一民事裁定书将本案交由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审理,经泉州中院随机摇号选定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2日作出(2025)闽0581破12号决定书指定泉州和睿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接收工作。但由于管理人无法与丹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取得联系,也未发现丹奥公司在注册登记的场所有经营行为。因此,管理人未能接管到丹奥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照、公章、其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印章),及任何的文件资料和财务账册凭证。

为维护丹奥公司及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声明:泉州市丹奥服饰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照、公章及其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印章)自2025522日起作废。

特此声明。

 

 

 

泉州市丹奥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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